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新的EIN?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新的EIN?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新的EIN?

近期有些客户咨询,是否可以更改给公司股东,名字等信息,如果更改,是否需要新的辅助识别号码EIN. 那我们就今天浅谈一下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申请新的EIN ? 一般情况来说,如果公司企业的所有权或者实体结构更改时,那就要重新申请新的雇主身份识别码EIN。有大概以下几种类型:

独资经营者 (Sole Proprietor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您则需要申请新的雇主身份识别码EIN:

  • 您已经申请破产并且在处理相关事宜。
  • 您成立公司。
  • 您与人合伙并以合作伙伴来经营企业。
  • 您购买或或继承原有的的企业,并且以独资企业经营。

您不需要新的EIN,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 更改公司或企业名称。
  • 更改公司企业地址或者增加其他地址。
  • 经营多个公司。

股份公司 (Corporation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您则需要申请新的雇主身份识别码EIN:

  • 您的股份公司收到州政府发的新的许可证。
  • 您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子公司,用的是母公司的EIN,或是您成为一家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 您将公司类型改为合作伙伴或独资经营企业。
  • 您在法定合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

您不需要申请新的EIN,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 您是一家股份公司的分部。
  • 公司合并后,承替的公司使用现有的EIN。
  • 股份公司宣告破产。
  • 公司改换名称或者地址。
  • 股份公司选择以小型企业股份公司(S corporation)的类别报税。
  • 股份公司进行重组后仅改变名称或地址。
  • 州登记的企业结构维持不变。

合作伙伴 (Partnerships)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您则需要申请新的雇主身份识别码EIN:

  • 您組成公司。
  • 您的合伙公司被其中一位合伙人接收,并改为独资经营企业。
  • 您结束合伙公司,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

您不需要申请新的EIN,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 合伙公司宣告破产
  • 合伙公司更改名称。
  • 更改地址或增加新的营业地址。
  • 根据IRC第708(b)(1)(B)条终止合伙关系,形成了新的合伙公司。
  • 合伙企业所有权的50%或以上(按资本和利润的利息衡量)在十二个月内转手(根据Reg.130.6109-1终止合伙)。

以上已经分别解释了有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在重新申请新的雇主识别号码。哪些是不需要申请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建议给给公司申请新的EIN 或组织结构更改,因为这样一般会比较麻烦, 耗时间较长,需要给政府申请更改并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信。需要政府同意更改才可以。据我们办理经验,一般等到政府回信通知更改成功则需二至三个月不等。具体事项还要看实际情况。详细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会计师。

数据来源:国税局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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