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8 月
社安金是退休收入的关键来源,对未来的财务保障影响很大。但是以下原因可能造成你未获最高额的社安金:
1.不懂福利如何计算:社安署用来计算社安金的公式,是根据你工作收入最高之35年的收入,而且收入愈高福利愈多。所以工作未满35年或收入低,社安金就会缩水。
2.未申报收入:若你为了逃稅而未申报或低报收入,虽然起先似乎你占到便宜,但是退休后的社安金会减少。
3.未与配偶协调:与配偶协调如何申请社安金,能提高所获金额,若未协调,可能拿不到所有可获得的福利。例如,若你和配偶的工作收入差很多,收入较低者应先申请社安金,收入较高者领配偶福利,直到收入较高者满70岁,再领较高额的福利。
4.太早离婚:若你结婚至少十年后才离婚但未再婚,你可根据前配偶的工作纪录申请配偶福利。结婚不满十年就离婚,将失去这项福利。虽然不能让社安金来主导何时离婚,但你应考虑时机。
5.离婚后再婚:若你根据前配偶的工作纪录领取社安金,要注意若再婚就会失去该福利。不过再婚后,你可根据现任配偶的工作纪录申请福利。
6.工作收入太高:若你达完全退休年龄前就申请社安金,但同时还工作,那么在2017年,收入超过1万6920元后,每2元就抵扣1元社安金。达到完全退休年龄,收入限制上调为4万4880元,超过后每3元抵扣1元社安金。不过被扣的社安金,以后会再算回来。
7.拖欠学生贷款:多达15%的社安金可被扣用来还债,许多民众就碰上这个情况,例如为子女或孙儿共同簽署学生贷款,贷款不还导致社安金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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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1 月
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稅收体系与中国有较大差別,习惯了在中国购房的客户初接触美国房产时会有一些不适应,侨外移民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在美国购房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稅务。
一、个人所得稅Income Tax
客户在美国买完房产之后,将其出租,出租所产生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谈到个人所得稅,需要注意几个概念和节点:
第一,纳稅人识別号,也叫稅号,英文是ITIN,是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个人纳稅者识別号)的缩写。作为外国人在美国出租自己的房产,稅务部门需要扣除(Withholding)租金收入的30%作为预扣稅(请注意此处提到的是租金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稅应稅收入的预扣稅,与我后面讲到的关于房产出售的外国人预扣稅15%是两回事,请注意区分)。
所以侨外移民建议各位客户可以在準备购房或者购房之后马上申请一个稅号(ITIN),拿到稅号之后再收租金就不需要缴纳预扣稅了。预扣稅在个人申请到稅号之后也是可以找国稅局退稅的,但是操作不那么容易,所以建议客户还是在收租金之前就将稅号準备好。
关于稅号的申请,需要找会计师帮忙,侨外移民有合作的美国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客户申请。申请周期一般要1-3个月,取决於美国国稅局的审批速度。
第二,免稅额(Personal Exemption)。2017年度美国国稅局规定个人的免稅额度是每人每年$4050。即如果年纳稅额少于4050美金,那么客户就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稅。不过还是需要报稅,只是所缴纳的稅款为0。
第三,2017年联邦个人所得稅稅阶,如下所示。
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有联邦的稅收体系,每个州有每个州的稅收体系。从个人所得稅来讲,一般来说纳稅人需要同时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稅和州个人所得稅两种个人所得稅。例如加州(California)的个人所得稅也是有稅阶之分,从1%到12.5%不等。但是有些州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稅的,如得克萨斯州(Texas)和佛罗里达州(Florida)等。正是因为如此,更多精明的投资者会选择德州和佛罗里达州去投资置业。
第四,美国的稅务年度是从每年的1月1日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五,每年的报稅截至日期,对于美国居民(持有美国护照)截止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午夜12点。对于非美国居民报稅的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15日。
二、资本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
客户持有房产一年之后想要卖出,卖出价与买入价中间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稅。如果是一年之内卖出,增值部分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稅来征收,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不划算。
增值部分在37,951到418,400美元,稅率为15%;增值部分高于418,401美元的,稅率为20%。
资本所得稅的个人免稅额依然是$4050。
此外,由投资所得到的额外收入,如股票、地产、债劵、共同基金、艺术品和其它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等,每年必须申报。但申报与缴稅是两回事,也就是说有可能不需要缴稅。
三、房产稅Property Tax
美国和加拿大都有房产稅,这个稅收是投资者作为房子的业主每年都需要交给国稅局的。如果有欠款记录,很有可能客户的信用记录会收到影响,这样如果客户以后要申请美国移民,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都有可能收到影响。并且如果房产稅拖欠时间久了,政府有权利拍卖你的房产。所以房产稅是无论如何一定要按时交,不能拖欠。
各州的房产稅率各不相同,加州的房产稅率一般在1.2%上下,佛罗里达州房产稅大约在1.75%上下,纽约州的房产稅率在1.9%左右,得克萨斯州的房产稅率2%-3.75%不等。有的新开发的大社区的房产,除了房产稅之外,还会收房产的附加稅,CFD或者叫Mello-Roos。稅收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社区发展的费用,用于修建和维护当地的公共设施,如马路、路灯、警察局、医院、学校、公园等等。社区发展稅不像房产稅是永久征收,会有固定的征收年限,如30年。
四、关于转售房产的稅例第1031条 Section 1031
客户用于商业或者投资的房产在转售时,如果新购置的房产与卖出的房产等值或者价格高于旧有房产,并且还符合以下条件时,就可以避免缴纳旧有房产增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
首先旧有房产出售后的45天之内需要指定新购置房产,其次,在180天内需要完成过户。
因为客户出售旧有房产所得到的收益全部用于购置新房产,理论上客户并没有多余的收入产生,所以也没有可以纳稅的稅基,因此客户可以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稅。
不过具体的操作还是需要依靠专业的房产经纪团队和稅务师为客户量身策划,在客户想要转卖旧有房产时就开始做全面的考虑与规划,以在过户之前与过户公司进行必要的沟通。
五、外资房产投资预扣稅Foreign Investor Withholding Tax
美国的《外国投资者预扣稅法》(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read more
11
7 月
美国的收入税(Income Tax)纳税者是收款人(Income Recipient),通常需要在每年的4月15日前,申报上一年度的收入税表;若有欠税、漏税,则需补税。赠予税(GiftTax)却刚好相反,报税及缴税的责任在于赠予者(Donor),而非受赠者(Donee)。
全年赠予税免税额
税法上定义的美国人,每人每年对每个受赠者,都有全年赠予税免税额(Annual Exclusion);以2018年为例,全年赠予税免税额是$15,000。如在同一税务年度,赠予者给受赠者的赠予,超过该年度的免税额,便需向联邦国税局申报赠予税。
打个比方说明:一位父亲,在2018报税年度内,给予儿子$18,000;这位父亲便有责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超出免税额的$3,000(2018年总赠予额$18,000减去全年赠予税免税额$15,000)之赠予。当然,有申报责任,并不意味需要缴税。
统一赠予税及遗产免税额
赠予税的免税额,与遗产税的免税额相连,简称统一赠予税及遗产合免税额(Unified Gift Tax & Estate Tax Credit);此为终生(Lifetime)免税额,每一个美国纳税人终生的统一赠予税及遗产免税额为$560万(以2018年为例)。赠予税免税额和遗产税免税额相连的目的,是杜绝逃避缴遗产税而在生前将财产转移至受益人的现象。如撇除计算每年$15,000的全年赠予税免税额内则生前或死后转移资产,在税务上一般没有分别。
例如:某人有$580万,如没在生前将财产转移给儿子,那么其中的$20万因超过$560万联合免税额便需缴交遗产税;若其在生前先转移资产$20万给儿子,当其过世后,仍需为$20万缴交遗产税,因为资产虽然剩余$560万,但终生联合免税额度在扣除其生前转移的$20万后,只余$540万了。
在此例中,如果赠予者在2018年给儿子$18,000,虽需申报$3,000赠予,但如果这$3,000赠予并没有累积超过$560万的终生联合免税额,便不需为该$3,000缴交赠予税。
缴交赠予税
如在2018年有申报及缴交赠予税的责任,便需在2019年4月15日或以前,申报709税表及缴交赠予税。赠予概念范围广泛,不只包括现金送赠,亦包括房产转移、银行帐户增加第三者为共同帐户持有人等等。
虽然$560万的免税额看似很多,但往往易将很多资产遗忘计算在内,例如:房产、退休金、股份权益、信托内资产及人寿保险金等等,如一一计算在内,$560万并不如想像中那么多。
现在,来聊一下特殊的情况
1.房地产产权赠与 — 属于你的产业,你只要加上他人名字到屋契上,便已经做了赠与。举个例,本来产权是夫妇拥有的,现在加了儿子的名字到屋契上,叁个人以JOINT TENANT方式拥有,每一个占1/3产权,这对夫妇便是将产权的1/3赠送给儿子。
2.银行或股票经纪帐户赠与 — 其税例与上述房地产赠与稍有不同,您将他人名字加上帐户时并未完成赠与,因为您随时可以将帐户的存款或股票取出。可是,当共同帐户拥有人从帐户中作提取,便产生赠与。举个例,父母有一共同帐户,后来加上女儿名字,成为共同帐户持有人,父母并未作赠与;后来女儿从帐户中提取五千元,在提取时便完成赠与。
3.每一个人在一年内可以赠与任何人$15,000而完全没有赠与税(GIFT TAX)问题,也不需要申报国税局。此项赠与豁免金额没有受赠人数限制,也没有限制受赠人必须与您有亲戚关系。夫妇两个人每年可以赠与任何人$30,000。
4.礼物税(GIFT TAX)是赠与人的责任,受赠人不论接受多高金额的赠与,都不需要付任何税,通常连申报也不用。
5.直接为其他人支付医药费用或大学费用,虽然也是属于赠与,却不需要计算在$15,000之内,亦即没有金额限制。
6.有一个常见的误会,就是赠与的金额可以扣税,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私人赠与和慈善捐献是不同的,前者绝对不能作扣税用。假如赠与可以扣税的话,纳税人便可以彼此互相作赠与,大家一起扣税,这是行不通的。
7.假如赠予人是外国人,而赠予的物品在外国(例如:由国外汇入款项),则赠予人不受美国税法管制,亦即不论赠予价值多高,都没有申报的需要,也没有礼物税的问题。外国人将在美国内的产业作赠与,则要看产业是「实业」(Tangible Assets)抑或是「非实业」(Intangible Assets)。银行存款或股票都属于「非实业」,故没有礼物税的问题;可是假如外国人将自己在美国的房地产物业作赠送,便要按美国税例办理,外国人只有每年每个受赠人$15,000的免税金额,超出的赠予金额都有礼物税。
8.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产业,逝世后的遗产税如何计算?除了在美国的银行存款不计算外,其他在美国股票经纪行户口中的股票、债券、甚至房地产,都算遗产。外国人在美国的遗产,只有六万元免税额,所以可能会有相当重的遗产税。外国人把这些将来被算为遗产的资产,作生前赠予又如何呢?外国人亦有每人每年15,000免赠与税的条例,可是他们仅有六万元遗产免税额,且不能在生前预先赠予,所以外国人将在美国的资产作赠予是有困难的。
9.受赠人接受赠与,不论金额高低,也不论是从美国人或外国人手中得到赠与,都完全无需缴纳任何税款,通常连向政府申报也不需要,除非是在一年内由外国人手中得到价值超过十万元赠与或遗产,便要用3520号税表通知国税局。这只是一个通知政府的申报,并非要缴纳任何税金。
10.夫妇之间彼此作赠与是没有任何金额限制,也没有赠与税的问题;可是,有一个例外的情况,就是假如受赠配偶本身不是美国公民,则每年免税赠与金额有限制,为$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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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8 月
E-2投资者签证是一个长远,而可以重复申请的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国与国之间的条款而异。
E-2申请投资者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可以是购买或自行建立其美国分公司,但分公司必须经营业务从而让投资者的签证继续延续。无论是美国企业, 投资者或雇员,三方都必须符合E-2签证的要求。
来自与美国有特定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人,可以申请条约投资签证(E-2 treaty-investor visa),比如: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台湾、澳大利亚等。一般来讲,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投资人是签约国人;
所投资金占公司所有权的50%以上;
投资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当;
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
投资人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申请E-2签证关键是,投资的金额要超过投资人及亲属在美国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一般为15万元以上。E-2签证申请人可以同时为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申请E-2签证。配偶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
申请E-2签证的时机比较重要,一般来讲,投资资金到位,公司基本结构搭建完成,包括场所、管理组织结构,员工薪水支付2-3个月,即使公司没有开始盈利,也可以递交E-2签证的申请。
E-2签证可以在美国驻外国领事馆申请,也可以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递交申请。E-2签证处理时间为2-3个月。E-2签证第一次批准时间为两年。一般最长有效期为5年,因国家不同而异。E-2签证延期有两种方式:
在海关申请延期;
在美国境内递交延期申请。
E-2签证到期前,持有人可以出境,等入境的时候,直接向海关的移民官要求延期,但需要备齐申请延期的所有文件。理论上讲,E-2身份的可以无限期维持,也就是说,E-2持有者可凭E-2签证和签证延期长期在美国生活,但假若有长期在美国生活的计划,转换成绿卡更为方便。
E-2条约投资者签证资格要求如下:
合资格投资人国籍国必须与美国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并必须拥有至少50%美国分公司的股份。申请人可以持有其他美国签证, 并无需持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投资必须有实质性的,并必须用个人资金(或有个人财产担保的贷款)。虽然没有规定说明的最低投资额,但必须有足够的投资额建立一个有利可图的业务从而制造扩张潜力。
该公司必须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投资目的不能只为谋生。除了支付投资者个人生活费外,企业必须雇用美国工人并达到利润。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工作经验和执行职务的资格,并必须有意进入美国从事业务管理和指导。
本事务所建议:
我们建议准E-2投资者事先与我们合作的律师联系,从而讨论商业目标能否让申请人获得E-2签证的资格。我们会指导您整个商业购买的整个过程,并评估该业务能否满足E-2签证的要求。投资者必须紧记,美国分公司必须符合延续E-2签证的要求。因此,如果收购业务只能让您取得一次签证的资格,而没有其余发展潜力,即不能让投资者资签证继续延期。
申请人必须知道,在移民申请中早期的错误一般都具有重大的后果影响。因此,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全面的法律意见,明确处理及分析长期的移民目标,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第一步。
E-2 投资者签证额外相关信息:
E-2签证持有人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并允许为任何雇主做任何类型的工作。投资公司的业务活动可以改变或扩大到其他新的业务领域。目前,只要业务的不断继续, E-2签证可以不断续签。
外国投资人可以于当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E-2签证。 E-2签证是根据国与国之期的条约允许时间签发。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他/她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申请转变身份,但如果申请人需要离开美国, 他/她必须要重新办理签证才能入境美国。
那么,申请E-2签证具体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一般来说,一个外籍人士如果要申请E-2签证一般来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的外籍人士的国籍所在国必须是与美国有签订特定条约的国家。例如,由于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签订过该类条约,那么中国公民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但是,中国台湾与美国之间存在这类条约,那么中国台湾的民众就符合该条件。
在美国投资的公司与该公司的雇员必须拥有相同的条约国国籍。因此,如果菲律宾的一家公司,想要一个台湾的总经理到美国去开发市场,进行投资,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经把资金投入到了投资行为中。比如,投资人已经与美国办事处签署了投资的契约,或者已经为接下来的投资购买了存货,就满足该要求。
在美国的投资行为必须是积极的,并投资开办一家公司。投资人仅仅把一大笔资金存入美国银行或者只是进行了消极的投资,像购买房地产等,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投资的金额必须是实质性的大量投资。
申请人必须对企业具有控制权。一般来说,就是指申请人或者申请公司所投资的金额,至少占在美国投资所创建的公司的总资本的50%。
另外,如果公司作为申请人为雇员申请E-2签证,作为受益人的雇员就必须拥有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或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位到美国参加工作。
E-2签证作为一种非移民签证,有四到五年的有效期。在这些年里,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进入美国。入境时会获得2年的居留期限,并可以无限制地申请延长此居留期,每申请一次延期都将再获得两年的有效期。而E-2签证的最大好处在于,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进入美国的两年之内,每次出境后重新进入美国,会自动再次获得2年的期限,而且不需要再申请延期。但是在签证到期之后,还是需要重新申请E-2签证。
那么,申请E-2签证的投资金额有最低限额吗?回答是否定的。投资人在申请E-2签证的时候是没有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但事实证明,投资金额越大,申请获得E-2签证的可能性也越大。
不过,尽管巨额的投资资金能够极大地提高获得签证的可能性,投资100万美金,甚或投资一亿美金也不一定就能保证一定就能获得E-2签证。由于申请E-2签证需要提供大量的事实证明材料,以及进行多方面的周到考虑,才能顺利拿到签证,所以外籍投资人申请E-2签证前,最好先咨询一下经验丰富的专业移民律师,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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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7 月
E2签证 “签证中的绿卡”
E2 签证是一种发给和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公民的长期居留签证。如果你想和家人一起到美国创业、工作、读书、生活,E2签证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属于工作签证的一种,是专为美国投资经商的加拿大等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设立的。此类签证虽为非移民类签证,但因为可以无限次延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行工作、读书、甚至可以通过E2签证聘请投资人国籍所在国的公民到美国工作,而且美国政府不会像对绿卡持有人一样对E2签证持有人的全球收入征税,因此被称为不是 “绿卡 “,胜似 “绿卡” 的签证;同时因为要求投资少,申请时间短,对配偶没有国籍和工作限制而广受欢迎。申请到该签证 所需时长取决于申请者所提供的所有必要条件准备情况来定。根据IP(一个独立的咨询公司)的预估,大概需要5-6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申请。如果申请者使用现金付款并通过了相应的严格审查,时间也可缩短至两个月。
申请条件:
签证申请者必须为投资人。
申请人必须是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跳跃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
申请人已经或正在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于美国的企业。
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只是发展和管理所投资企业,且所投资金至少拥有企业50%的股份并大于25万美元。
投资人可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并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目前,共有8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前有通商和航海条约。包括加拿大、日本、台湾及欧洲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加拿大在1993 年与美国签订了这类条约,因此对于加拿大公民来说,这个要求也就自然满足了。要说明的是这个要求只是针对E2 签证的主申请人及起雇员,对配偶和子女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比如, 一个加拿大的中国大陆移民家庭只有妻子加入了加拿大国籍,而丈夫和孩子还是中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妻子的名义申请E2 签证。尽管丈夫和孩子没有加拿大国籍,而中国又不符合E2 签证的条约国家,他们仍然可以拿到E2家属签证,孩子可以在美国免费入读公立学校,丈夫可以在美国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要投入资金的数量,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一般投资占购买企业或者建立新企业总成本的比例应达到50%或以上。如果总成本高,所占比例可以小一些;如果企业整体投入低,则投资比例要相对更高才能达到要求。具体投资金额要根据投资项目而定,比如咨询公司可能只要5万美元就行了,而投资餐馆、加油站、房地产等, 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投入资金的来源只要合法的就行。来源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工资收入、投资收入、房产销售、借款(房产抵押、股权抵押借款)、赠与等都可以。资金也不一定来源于加拿大,只要合法可以来源于世界任何地方。
申请E2 签证,首先要在美国投资自己的企业。对于新成立企业,要先进行经营场所租赁、设备购买等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就可以申请E2签证了;如果是收购企业, 要先选择好收购对象,签订收购协议,并将收购自己会如托管账户后即可申请签证。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国驻温哥华或多伦多的领事馆申请E2 签证。如果仁义在美国也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
申请资料:
CORPORATE DOCUMENTS:
**Receipts /... read more
26
6 月
1、是什么新法?
劳工部发布的“托管责任规则(Fiduciary Rule)”,今天(9日)起生效。新规则要求金融专业在提供投资人咨询时,必须以投资人的利益为优先,而不是考虑他们金融专业在提供服务时,自己的佣金收入。换言之,大家常听到的广告:“顾客优先(We put our customers first)”,不再是一句广告,而是法律了。
2、新法涵盖所有的投资项目吗?
不是。只有所谓的“避税退休帐号(tax-advantaged retirement account)”,例如,全美有1亿7000多万人所拥有的“401k”帐号。
3、在新法之下,401k投资人得到的金融机构咨询,会有什么不同?
在过去,投资人必须信任金融专业为他们提供“适宜的(suitable)”的投资项目,于是,金融专业可能建议投资人购买佣金较高的共同基金,而不告诉投资人其他类似而佣金较低,有时可能回报更高的共同基金。欧巴马政府在去年的估计是,投资人在“适宜的”咨询建议下,一年损失170亿美元。
4、新法还适用于其他什么退休投资项目?
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护投资人在换工作或离开原工作单位,必须将401k转帐(roll over)到“个人退休帐号(IRA)”时,在过去被视为“一次性(one-time)”的咨询,因此,没有受到“适宜的”咨询的保护。现在规定这种转帐也要受到“托管责任规则”的保护。
5、美国人的401k到底有多少?
估计有620万私人企业替员工提供401k退休计划,参加人数约1亿7000万人,平均个人401k帐号内,在2016年底约为9万2500美元,为历年最高。富达投资公司(Fidelity Investments)估计,在2016年第一季的私人企业界员工的退休投资总值约为6.8兆美元,其中4.8兆美元为401k投资。
5+1、川普的税改,会影响401k吗?
不会。川普的税改提案中,只提到两项避税项目:慈善捐款与房贷利息。对上班族的401k避税良方,白宫在5月间做出说明:“不会影响401k投资(Trump’s plan would not affect 401(k) contributions)”。今年上班族可以从薪水中投资到401k帐号避税的上限,50岁以下是1万8000美元,50岁以上是2万4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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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 月
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加安全、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本文分析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毋庸置疑,2017年离岸金融领域的新常态使世界更加透明,监管更加严厉,在以《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和“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为代表的跨国法案和协议框架中,金融机构无不草木皆兵,离岸的空间似乎越来越狭窄,这让很多悲观人士在扼腕叹息银行保密功能已死之后,进而预言整个离岸行业步入黄昏。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压力正使离岸金融行业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清除不合规客户,在纯粹的税务竞争基础之上的单一模式,转而向金融与投资创新的综合模式发展。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和欧美的萎缩将为离岸提供一个多边博弈的外部环境,在未来5年内,我们将看到一个更加成熟和丰富的离岸金融世界。
如何适应目前的新形势,如何更加安全地、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在此,笔者想给读者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提醒一:离岸账户的忽视
在很多人的眼中,离岸账户就是一个提款机,自己存进去的钱,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很多时候还为朋友和生意伙伴代收代付,但从来没有详细的记录。如果你是这样在使用离岸账户,那么要小心了,因为在目前的形势下,虽然公司没有义务向注册处或当地的金管局提交审计报告,但是开户银行迫于越发严格的合规审查,可能不定期地要求你提供商业实质、会计记录甚至审计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资料,银行有可能会关闭你的账户,把余额放在一张支票上,让你走人。这对正在运行的生意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另外账户上存有少量余额的用户应该注意,要保持一定的余额,而且余额的一部分最好有当地币种的现金存款,以方便银行扣除手续费,还要定期登陆网银,查看是否有特殊的通知,对于长期不活跃的账户,银行可能出于成本和风险考虑,给予关闭。
一定不要跟伊朗、朝鲜等高危国家交易,即使银行为你收付钱款,但其合规部门还是有可能把你列入高危账户,在不确定的时候将你驱逐。
提醒二:单一董事的风险
对于一个离岸公司来说,董事掌握着公司的生杀大权,最直接的就是对银行账户的控制。很多时候,一个公司为了手续简便,本来有多个董事的公司,就直接让一名董事来代表,这个董事也就成了银行账户的唯一的授权签字人。某些情况下出于隐私考虑,唯一董事也不是股东成员之一,而是一名员工或股东的亲戚。
笔者亲历的案例是一家高科技企业,每天都有很多现金进入离岸账户,董事也是他们认为可信的人,结果此人见钱眼开,直接把离岸账户的钱款洗劫一空,一走了之。虽然股东可以诉诸法律,但成本高昂、周期漫长,又跨了三个以上的司法属地,实践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企业最好能够找到控制外部董事的能力,设置这样的开关,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委任一个以上的董事或股东中的某一个人也成为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从而有效避免渎职的董事轻易对公司造成侵害。
更有效的方法是聘用专业的董事,比如离岸属地律师或专业受托人,这些专业人士比起公司所有者以外的非专业人士来说,安全可靠得多,一旦出现问题,只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客户可以很快获得专业补偿,因为这些专业人士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他们的机构一般都买了可观的商业保险来弥补其所造成的伤害。
提醒三:代持的僵局
每年都会有不止一个客户会面临这样的难题,已注册的公司让人代持的股份或使用了代理的董事。而当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用离岸公司投资一个项目,要出具在职证明,此时需要原来的董事签署一个决议或声明,但这个董事早已不知去向,或者当年任命为董事的时候甚至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权责,于是这个靴子里面的小石子一下子难倒了登山的巨人。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非专业的代持,可能导致很多公司治理方面的混乱。代持人作为个人,自身的债务问题、健康问题(包括精神方面)以及无人监管的问题也会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僵局。
成熟的做法是,如果客户不方便自己成为股东或董事,应该联系专业的信托公司或律师来代持股份或担任董事。表面看起来专业人士是外人,朋友或伙伴是自己人,但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士办,亲近的人不等于能够胜任,而且非专业的代持往往没有专业的受托或信托协议,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法律往往失效。
提醒四:除名后的隐患
对于某些投资者每年注册几家离岸公司可能都是家常便饭,如果项目没有成立,公司可能就不予管理,也不注销。不注销的公司也不续费,就会被公司注册处在一定时间后除名。我们可能觉得,除名是一种省钱的注销方式,其实不然,正常的主动注销会委任一名清算人,然后对自己的资产或债务进行公示,过了公示期,没有人有异议,清算结束,注销进而完成。在正常的注销后,公司曾经正常经营造成的债务也成为了过去式,不再被追究。但如果是除名,在有债权人或其他起诉人要求的情况下,被除名的公司会被复牌,原来的董事和股东仍然要承担原有的责任。所以花很少的钱,对不用的公司进行注销,而不是任由除名是很重要的。
另外,对一个暂时不用的壳公司坚持续费,过了几年后可能发现,这个有历史的壳公司对投资某些项目来说是有很大优势的,因为一些情况下投资准入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成立的年限。
提醒五:IT 的疏忽
离岸公司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转口收付款是非常常见的。离岸账户中往往有很多流动资金现金甚至净利润。这些钱往往也是国际诈骗集团所垂涎的,而诈骗一旦成功,因为公司、账户、操作人、诈骗犯、客户可能分属于不同属地,造成了举证和起诉的门槛非常之高,难度非常之大。
比如一个诈骗集团成功通过木马劫持了某个中国贸易商的电脑,然后进入电邮系统,获知将有一笔可观的货款,于是诈骗分子通过控制贸易商的电脑,告知客户错误的账户信息,同时通过操纵贸易商的邮件系统,过滤了通讯信息,这样造成客户将款项付到了诈骗分子的账户。
此类IT 疏忽,会给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增加IT 常识、升级硬件设施、寻找专业的咨询机构办理公司的注册和银行开户事宜是非常必要的。
提醒六:公民与居民之辩
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开始移民或长期居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但由于没有申请绿卡或公民身份,很多人认为自己对当地税局没有任何义务,但这个想法是幼稚和危险的,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尤其如此。比如,一般来说在美国,如果停留的时间超过183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美国税务居民,也就是说全球的财产和收入都有向美国国内税务局(IRS)申报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IRS 可以对你提起诉讼。所以高净值人群在全球拥有资产,且居住地多于一个情况下,他的税务义务可能是复杂和交叉的。不仅仅考虑公民身份,更重要的是如何定义税务居民身份。
有一些税务居民的身份是可选的,比如在新西兰,如果不想承担税务义务,只要声明放弃这个国家的所有福利就可以了,但仍然可以享受永居或成为公民。
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建议高净值人群在移民前,做好家族信托规划,将主体财富置于家族信托之中,从而避免复杂的税务身份以及各个不同属地继承法的干扰。
提醒七:老年人的问题
很多时候,一些低调的商人可能会让自己年迈的父母持有公司股份或家族房产,尤其涉及离岸公司和海外房产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加多见。既然是父母,信任关系是毋庸置疑的,但年迈父母的健康问题可能会对家族财富带来极大的风险。比如父母的突然过世和丧失行为能力,会让家族财富帝国陷入全面被动。最近的一个案例就是,客户的父亲突然去世,造成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房产进入继承程序,涉及跨国遗嘱公开的问题,而碰巧90多岁高龄的祖父,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突发脑梗,行动完全不便,语言能力基本丧失,去公证处公证非常困难。客户最终花费了高昂律师费,用了三年时间,才将资产有效分割,同时,由于海外资产没有让专业人士托管,欠税众多,继承的过程又补了很多税和罚金。
信任自己的家人无可厚非,但家人不是专业人士,年迈的家族成员健康问题是一个直接威胁,一旦进入继承程序,耗费财力与时间不说,其他恶意的家族成员可能会阻挠原有财富所有者的意图。
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让专业的信托公司成为受托人,并在家族议会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因为信托公司不会生病或失去行为能力、较不可能漏缴税金,即使一个信托公司倒闭或违规,也有相应的保险,而法院会指定新的受托人。
提醒八:注册资本的责任
由于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授权股本)不需要实际到位,很多人就直接做成了1 个亿或者若干千万,而且是带面值的,但股东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责任的上限,当这个公司资不抵债,那些在认购股份的股东,白纸黑字承诺要缴纳上千万美金的,此时就要真金白银(17.97, -0.10, -0.55%)出资(假定注册的时候没有出资)。
离岸注册的公司通常没有强制的账务和审计,给股东的印象就是,自己的注册资本可以无限放大,而且认购的承诺也可以不兑现,但在公司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会指定一个管理人,管理人会首先查看股东的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股东的个人资产将被质押用来偿还公司资产。
其实很多离岸属地已经通过调整立法弱化这方面的问题,推出了没有面值的股票,但这并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关键是股东不应该在认购的时候承诺太多股本,因为这个承诺可能会把股东本人推向债务的深渊而浑然不觉。
从立法效率来说,离岸金融中心的效率最高,并且提供了在岸属地无法比拟的灵活度和兼容性,在功能方面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进行离岸金融投资的时候,可以任意妄为。恰恰相反,由于这种宽松,更需要投资者自身加强自律,寻找专业的伙伴,所谓“履平地若危,涉风波无患”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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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 月
2017年9月开始,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 截至2016年底的信息) 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香港、澳门等。
CRS履行在即,海外持有资产的中国人如何应对?
1、见招拆招?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TIEA、ATIEA 和FATCA, 还是最近开始实施的CRS,如果没有当今世界的信息数字化,所有这些反避税协定都很难真正贯彻实施。
从最早的TIEA开始,全球最大的几个国家或集团在政治、经济和金融领域影响已经在反避税方面达成共识,因为这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好事,既然意愿明确,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了,而数字化的运用则铲平了所有的技术障碍。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政府的税务机构无论是像美国的IRS一样私有化运营,还是像中国的税务局是由国家财政支持运营,都有成本问题,必然要考虑多收1万美金的税,要多付出多少成本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但数字化网络化极大的降低了成本,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然后有目标地将部分“大户”筛选出来,必然获得税收上的效率最大化。
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是无法避免的,即使某个金融机构有办法用高成本避免数字化,但大环境也不会允许。举个例子,CRS本身全部是电子化的信息采集,而你没有这样的系统,怎么能够成为合规的金融机构呢?
曾经在卢森堡见到一个同行的办公楼,壁垒森严,但想想挺可笑,因为要偷窃公司数据的人,不需要越过这些安保措施,那些以英雄自居的小偷让欧洲的银行和巴拿马的律所承诺的隐私都昭然天下,那最隐私反倒有必要被曝光。总之,当今世界的趋势就是隐私已经具有极大的相对性,无论是正当的隐私还是藏匿的隐私都聊胜于无。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不签署这些协定,比如朝鲜,还有毛里求斯签了又退,离岸账户不能与美国直接来往。无论怎样,反避税的协约国已经炉火纯青,CRS的签约主体是各个国家的税务局,协议产生的标准将成为各国税法的一部分,一个世界性的政府,首先是在收税上统一起来,这个潮流无法阻挡。
2、隐身还是裸奔?
FATCA实施的结果并没有产生更多有效的隐私结构,因为这些隐私结构在FATCA下是无效的。在不久的将来,CRS的实施意味着更多的隐私结构的消亡,因为金融机构要为自己生计着想,不会为一个客户而接受天价罚款。
但合规都有成本,至少FATCA让很多机构直接放弃了和美国有关的客户。CRS是全球版的FATCA,谁也不能放弃地球上的客户,所以CRS将带来进一步的合规标准的提高。
既然隐私结构没有变得更多,那需要隐私的客户是怎么做的呢?其实大部分人并没有走向合规,而是走向简单粗暴、短时间内十分有效的方法。
方法一:干脆掩耳盗铃,就是不报。比如有成千上万的移民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富裕人群(不限制于高净值,也包含数量庞大中产)在老家可能有价值2-3千万元的房产,相当于3-5百万美金的资产,他们都用自己的中国身份证持有着,虽然他们拿到北美公民的那一刻,中国的身份已经失效啦;第二就是亲戚代持,无论是公司股权还是房产。
但这样的做法即使规避了透明的问题,却为继承带来极大的隐患:比如,房产是自己的名字,想传给自己在北美的儿女,但从前没有申报,现在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又比如,股权在别人的名下,现在要让儿女接班,如何顺利交接而不带来税务隐患呢;再比如,大量资产在别人名下,如果代持人身故或发生精神残疾,那后果不堪设想。
财富管理正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在世界的透明度未明确前,大家都很难决定继续隐私还是选择裸奔。
3、合规保障是服务重点
正如前面屡次提及的,透明必然带来合规的压力。HSBC因涉及洗钱账户后大大增加了全球的合规人员的数量,据说翻了一番。在新的透明体系下,原来可以马虎的地方,也就是可以被当做隐私可以遮掩的地方,现在都将被曝光,被接受税务局、婚内诉讼、债权人等多重的挑战。
虽然说CRS的规则并不会直接造成数据的公开,但信息化已经让税务、银行、司法、公安各个部门全部可以花很少的力气拿到很多的信息,在一个全透明或者至少半透明的时代,如何保证客户的资产结构的抗风险能力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4、如何应对?
CRS履行在即,中国何以应对?CRS实施以来,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但国内的客户反应参差不齐,观望着居多,做出响应的举措的还是少数,哪怕是中国的律师对这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也无异于了解,至于会计师团队,一般也只局限于四大之类的大律所。
笔者建议对于已经有资产结构的客户需要重新按照CRS和FATCA的标准进行重新检查,根据专业报告重新决策,对于正需要设立新的结构的客户,建议找到专业的团队,进行精确的风险分析,然后再做出决策。
香港保单重磅消息:
中国在G20会议上签署的多边税务协查协议:2017年开始今后凡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单7800港币以上,其保单信息会自动作为个人税务资产上报中国税务机关。此信息会作为以下调查依据:1、资产来源合法性;2、资产出境合法性;3、缴税合法性。移民和买香港保单的一定要知道哦~
香港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CRS
与中国大陆一样,香港属于已经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国家或地区中的“第二批”,也就是说香港的金融机构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CRS,2018年9月香港与其他相关CRS伙伴国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第一次自动交换。(第一批国家的CRS实施时间比第二批早一年)。
香港作为国人海外资产转移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实施,相信有不少高净值人士的资产将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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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10月14日发布,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到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境外账户披露以及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浮出水面。
消息报道,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月1日开查境外账户,600万划线高低值,稽核补罚《办法》出台。
“中国版CRS”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朝着这个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因为,正如业内观察人士所言:“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机构所掌握的账户信息,是国际税务情报交换中的“七寸”。待“中国版CRS”正式落地,拥有各种海外账户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资产也将迎来“裸奔”时代.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CRS有关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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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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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和之前的信息交换规定有什么区别?
目前,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情报交换条款。但是,这些情报交换是根据申请进行,并非自动完成,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所以实践中作用非常有限。而CRS将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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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的运行机制什么样?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 存款账户
✓ 托管账户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年金合约
✓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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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账户信息如何交换?
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注意以下时间表)
▶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目前,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披露会对国人产生何种影响,如何进行海外资产的合理配置,什么是符合相关协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的正确解读,如何将境外账户进行合法申报处置,这些正是很多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
合理规划身份,配置财富,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必须正视的问题,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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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017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早期实施地区):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格恩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泽西,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蒙塞拉特岛,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舌尔,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
2018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较晚实施地区):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群岛,伯利兹,巴西,汶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大陆,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加纳,格林纳达,香港,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科威特,澳门,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摩纳哥,瑙鲁,新西兰,卡塔尔,俄罗斯,圣基茨和尼维斯,萨摩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圣马丁岛,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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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7 月
洛杉矶首次购房者有福了,随着房价不断升高,也许你有机会能从洛杉矶市政府那获得购房补助!洛杉矶市政府在6/28/2017 通过提供中阶级收入户的买房贷款补助的法案,并也将此福利扩大至低收入族群首次买房者。
这两项法案皆是在2005年建立的,但提供给中阶及收入户的补助计划很快就因资金问题而中止。而现在,在洛杉矶市政府的Housing and Community Investment Department将拨300万的资金重新启动这项首次购房补助计划。
这两项补助计划皆提供可观金额的贷款让购房者可用于头期款。由市政府提供的首次购房贷款补助将不收取利息且无须每月还款,首次买房者仅需在卖掉房子或付清房贷时按房屋市值还款。
首次购房者的年收入要求需落在洛杉矶中位数收入的81%~150%之间(个人为$48,651~$91,200),年收入低于120%($72,900)者可获得至高$75,000的补助,年收入在121%~150%之间者则至高可获得$50,000的补助。
中阶层收入户首次购房的年收入限制
低收入户首次购房的年收入限制
至于针对低收入首次购房者的补助计划,则与过去持续执行的内容一样,但差别是现在低收入户首次购房者将至高可得$90,000的补助,比现在的$60,000高出许多,但针对低收入首次购房者的补助,房屋市值必须高于$475,000始可申请,但针对中阶层收入首次购房者则无房屋市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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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8 月
联邦财产和赠与税豁免随着通货膨胀而上升,美国国税局在此公布了新的数字。2018年,遗产税和赠与税免税额为每人560万美元,高于2017年的549万美元。这意味着个人可以向继承人留下560万美元,不支付联邦遗产税或赠与税。一对已婚夫妇将能够从联邦遗产税和赠与税中锁定1,100万美元(1120万美元)。 2018年的年度Gift Tax 免税金额为15,000美元,而非自2013年以来一直停留的14,000美元。
根据客户近期询问较多的问题,下面给大家分析几个案例:
1. 夫妻之间是可以无限相互赠与房产和礼物的?
这句话不对。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是美国公民,任何一方是绿卡持有者,税务居民都不可以享受豁免。其次,赠与只能存在未亡配偶之间,否则就按照遗产税计算。
2. 我给我的亲戚/孙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同学赠送Cash可不可以避免税务?
答案是不可以。唯一能避免税务的方式是,赠与者直接替受赠人缴纳学费/医疗费用给学校/银行,钱不经过受赠方的手,直接给指定机构。
3. 父母给我海外转账,是不是只有单笔超过十万才需要申报?
年度内,多次分批小额赠与,累计超过十万就必须申报。
4.我老公赠与朋友$10,000 我赠与亲戚$16,000 是不是只有我需要申报,并且需要缴税呢?
有一个方式可以避免交税,就是使用夫妻间“Split Gift”。就是将妻子赠与亲戚的$16,000作为夫妻共同捐赠,低于每人$15,000的纳税豁免额。但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必须单独申报,必须申报不一定要交税。需要注意的是Gift Tax 免税金额为15,000美元,指的是每人捐献给一个受赠人的减免额。也就是说,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丈夫赠与朋友$20,000, 妻子赠与亲戚$16,000,虽然都超过$15,000,但如果使用夫妻间“Split Tax”,每人还是低于Gift Tax 的免税金额。
5. 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将遗产留给孙子孙女是否可以少缴税?
答案是不可能的。美国税法将此类税称为“Generation-Skipping Transfer Tax”, 指的就是隔代赠与,或者赠与比自己小37.5岁的受赠人,将按照最高遗产税40%计算。那如果祖父母想给孙子孙女赠与有什么好的方法吗?可以利用每年15,000美元的排除金额,可以向任意数量的个人赠送15,000美元。因此,一对夫妇可以为他们的四个孙子孙女捐赠15,000美元,总计120,000美元。超出年度排除金额的终身礼品将计入560万美元的联合遗产/赠与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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