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 月
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加安全、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本文分析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毋庸置疑,2017年离岸金融领域的新常态使世界更加透明,监管更加严厉,在以《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和“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为代表的跨国法案和协议框架中,金融机构无不草木皆兵,离岸的空间似乎越来越狭窄,这让很多悲观人士在扼腕叹息银行保密功能已死之后,进而预言整个离岸行业步入黄昏。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压力正使离岸金融行业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清除不合规客户,在纯粹的税务竞争基础之上的单一模式,转而向金融与投资创新的综合模式发展。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和欧美的萎缩将为离岸提供一个多边博弈的外部环境,在未来5年内,我们将看到一个更加成熟和丰富的离岸金融世界。
如何适应目前的新形势,如何更加安全地、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在此,笔者想给读者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提醒一:离岸账户的忽视
在很多人的眼中,离岸账户就是一个提款机,自己存进去的钱,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很多时候还为朋友和生意伙伴代收代付,但从来没有详细的记录。如果你是这样在使用离岸账户,那么要小心了,因为在目前的形势下,虽然公司没有义务向注册处或当地的金管局提交审计报告,但是开户银行迫于越发严格的合规审查,可能不定期地要求你提供商业实质、会计记录甚至审计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资料,银行有可能会关闭你的账户,把余额放在一张支票上,让你走人。这对正在运行的生意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另外账户上存有少量余额的用户应该注意,要保持一定的余额,而且余额的一部分最好有当地币种的现金存款,以方便银行扣除手续费,还要定期登陆网银,查看是否有特殊的通知,对于长期不活跃的账户,银行可能出于成本和风险考虑,给予关闭。
一定不要跟伊朗、朝鲜等高危国家交易,即使银行为你收付钱款,但其合规部门还是有可能把你列入高危账户,在不确定的时候将你驱逐。
提醒二:单一董事的风险
对于一个离岸公司来说,董事掌握着公司的生杀大权,最直接的就是对银行账户的控制。很多时候,一个公司为了手续简便,本来有多个董事的公司,就直接让一名董事来代表,这个董事也就成了银行账户的唯一的授权签字人。某些情况下出于隐私考虑,唯一董事也不是股东成员之一,而是一名员工或股东的亲戚。
笔者亲历的案例是一家高科技企业,每天都有很多现金进入离岸账户,董事也是他们认为可信的人,结果此人见钱眼开,直接把离岸账户的钱款洗劫一空,一走了之。虽然股东可以诉诸法律,但成本高昂、周期漫长,又跨了三个以上的司法属地,实践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企业最好能够找到控制外部董事的能力,设置这样的开关,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委任一个以上的董事或股东中的某一个人也成为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从而有效避免渎职的董事轻易对公司造成侵害。
更有效的方法是聘用专业的董事,比如离岸属地律师或专业受托人,这些专业人士比起公司所有者以外的非专业人士来说,安全可靠得多,一旦出现问题,只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客户可以很快获得专业补偿,因为这些专业人士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他们的机构一般都买了可观的商业保险来弥补其所造成的伤害。
提醒三:代持的僵局
每年都会有不止一个客户会面临这样的难题,已注册的公司让人代持的股份或使用了代理的董事。而当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用离岸公司投资一个项目,要出具在职证明,此时需要原来的董事签署一个决议或声明,但这个董事早已不知去向,或者当年任命为董事的时候甚至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权责,于是这个靴子里面的小石子一下子难倒了登山的巨人。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非专业的代持,可能导致很多公司治理方面的混乱。代持人作为个人,自身的债务问题、健康问题(包括精神方面)以及无人监管的问题也会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僵局。
成熟的做法是,如果客户不方便自己成为股东或董事,应该联系专业的信托公司或律师来代持股份或担任董事。表面看起来专业人士是外人,朋友或伙伴是自己人,但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士办,亲近的人不等于能够胜任,而且非专业的代持往往没有专业的受托或信托协议,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法律往往失效。
提醒四:除名后的隐患
对于某些投资者每年注册几家离岸公司可能都是家常便饭,如果项目没有成立,公司可能就不予管理,也不注销。不注销的公司也不续费,就会被公司注册处在一定时间后除名。我们可能觉得,除名是一种省钱的注销方式,其实不然,正常的主动注销会委任一名清算人,然后对自己的资产或债务进行公示,过了公示期,没有人有异议,清算结束,注销进而完成。在正常的注销后,公司曾经正常经营造成的债务也成为了过去式,不再被追究。但如果是除名,在有债权人或其他起诉人要求的情况下,被除名的公司会被复牌,原来的董事和股东仍然要承担原有的责任。所以花很少的钱,对不用的公司进行注销,而不是任由除名是很重要的。
另外,对一个暂时不用的壳公司坚持续费,过了几年后可能发现,这个有历史的壳公司对投资某些项目来说是有很大优势的,因为一些情况下投资准入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成立的年限。
提醒五:IT 的疏忽
离岸公司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转口收付款是非常常见的。离岸账户中往往有很多流动资金现金甚至净利润。这些钱往往也是国际诈骗集团所垂涎的,而诈骗一旦成功,因为公司、账户、操作人、诈骗犯、客户可能分属于不同属地,造成了举证和起诉的门槛非常之高,难度非常之大。
比如一个诈骗集团成功通过木马劫持了某个中国贸易商的电脑,然后进入电邮系统,获知将有一笔可观的货款,于是诈骗分子通过控制贸易商的电脑,告知客户错误的账户信息,同时通过操纵贸易商的邮件系统,过滤了通讯信息,这样造成客户将款项付到了诈骗分子的账户。
此类IT 疏忽,会给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增加IT 常识、升级硬件设施、寻找专业的咨询机构办理公司的注册和银行开户事宜是非常必要的。
提醒六:公民与居民之辩
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开始移民或长期居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但由于没有申请绿卡或公民身份,很多人认为自己对当地税局没有任何义务,但这个想法是幼稚和危险的,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尤其如此。比如,一般来说在美国,如果停留的时间超过183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美国税务居民,也就是说全球的财产和收入都有向美国国内税务局(IRS)申报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IRS 可以对你提起诉讼。所以高净值人群在全球拥有资产,且居住地多于一个情况下,他的税务义务可能是复杂和交叉的。不仅仅考虑公民身份,更重要的是如何定义税务居民身份。
有一些税务居民的身份是可选的,比如在新西兰,如果不想承担税务义务,只要声明放弃这个国家的所有福利就可以了,但仍然可以享受永居或成为公民。
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建议高净值人群在移民前,做好家族信托规划,将主体财富置于家族信托之中,从而避免复杂的税务身份以及各个不同属地继承法的干扰。
提醒七:老年人的问题
很多时候,一些低调的商人可能会让自己年迈的父母持有公司股份或家族房产,尤其涉及离岸公司和海外房产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加多见。既然是父母,信任关系是毋庸置疑的,但年迈父母的健康问题可能会对家族财富带来极大的风险。比如父母的突然过世和丧失行为能力,会让家族财富帝国陷入全面被动。最近的一个案例就是,客户的父亲突然去世,造成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房产进入继承程序,涉及跨国遗嘱公开的问题,而碰巧90多岁高龄的祖父,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突发脑梗,行动完全不便,语言能力基本丧失,去公证处公证非常困难。客户最终花费了高昂律师费,用了三年时间,才将资产有效分割,同时,由于海外资产没有让专业人士托管,欠税众多,继承的过程又补了很多税和罚金。
信任自己的家人无可厚非,但家人不是专业人士,年迈的家族成员健康问题是一个直接威胁,一旦进入继承程序,耗费财力与时间不说,其他恶意的家族成员可能会阻挠原有财富所有者的意图。
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让专业的信托公司成为受托人,并在家族议会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因为信托公司不会生病或失去行为能力、较不可能漏缴税金,即使一个信托公司倒闭或违规,也有相应的保险,而法院会指定新的受托人。
提醒八:注册资本的责任
由于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授权股本)不需要实际到位,很多人就直接做成了1 个亿或者若干千万,而且是带面值的,但股东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责任的上限,当这个公司资不抵债,那些在认购股份的股东,白纸黑字承诺要缴纳上千万美金的,此时就要真金白银(17.97, -0.10, -0.55%)出资(假定注册的时候没有出资)。
离岸注册的公司通常没有强制的账务和审计,给股东的印象就是,自己的注册资本可以无限放大,而且认购的承诺也可以不兑现,但在公司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会指定一个管理人,管理人会首先查看股东的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股东的个人资产将被质押用来偿还公司资产。
其实很多离岸属地已经通过调整立法弱化这方面的问题,推出了没有面值的股票,但这并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关键是股东不应该在认购的时候承诺太多股本,因为这个承诺可能会把股东本人推向债务的深渊而浑然不觉。
从立法效率来说,离岸金融中心的效率最高,并且提供了在岸属地无法比拟的灵活度和兼容性,在功能方面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进行离岸金融投资的时候,可以任意妄为。恰恰相反,由于这种宽松,更需要投资者自身加强自律,寻找专业的伙伴,所谓“履平地若危,涉风波无患”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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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8 月
一名男子的父母要把房子送给他,一下子完全送掉价值约15万元的房子,父母需付赠予税。该男子询问是否有避免赠予税的方法。
该男子需有两份文件。
一是产权转让契据(quit-claim deed),请父母签名,把房子产权转让给他。
二是赠予信,请父母说明他们把房子转让给儿子,该信不需交给任何单位,而是自行保管,将来若有人因转让房子而提出法律挑战时,该信可派上用场。
如此转让确实会涉及赠予税,但有个简单方法可避免。所得税是拿到钱的人付税,但赠予税是则是送东西的人付税。不过有个重大例外,那就是你每年可送1万4000元给别人而不需付税。
按照目前的情况,父母总共可给2万8000元。如果房子值15万元,其中2万8000就免税,剩下的12万2000元则需课征赠予税。但是你可用另一豁免规定,让课税额降至零。
根据法律规定,每个人有500万元的遗产和赠予免税额,也就是说如果某人去世,遗产为500万元以内,可全免遗产税。但是很少人知道不是只有去世时才能使用这项免税额,你健在时也能用。
因此,对于房子剩下的12万2000元,父母可选择每人用掉6万1000元的免税额,使可课税的金额变成零。使用终身免税额须申报赠予税,但不用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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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0 月
在美国持有房地产的方式有几种,当一个人时可以独自持有, 当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时不管是夫妻,亲属,朋友或是合夥人他们之间可以共同持有.在美国各州持有房地产的方式大同小异,因为我们居住在加州,所以本文讨论的范围以加州为主.在加州共同持有房地产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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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7 月
E2签证 “签证中的绿卡”
E2 签证是一种发给和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公民的长期居留签证。如果你想和家人一起到美国创业、工作、读书、生活,E2签证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它属于工作签证的一种,是专为美国投资经商的加拿大等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条约国家的公民设立的。此类签证虽为非移民类签证,但因为可以无限次延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行工作、读书、甚至可以通过E2签证聘请投资人国籍所在国的公民到美国工作,而且美国政府不会像对绿卡持有人一样对E2签证持有人的全球收入征税,因此被称为不是 “绿卡 “,胜似 “绿卡” 的签证;同时因为要求投资少,申请时间短,对配偶没有国籍和工作限制而广受欢迎。申请到该签证 所需时长取决于申请者所提供的所有必要条件准备情况来定。根据IP(一个独立的咨询公司)的预估,大概需要5-6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申请。如果申请者使用现金付款并通过了相应的严格审查,时间也可缩短至两个月。
申请条件:
签证申请者必须为投资人。
申请人必须是与美国签有贸易和航海跳跃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
申请人已经或正在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于美国的企业。
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只是发展和管理所投资企业,且所投资金至少拥有企业50%的股份并大于25万美元。
投资人可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并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目前,共有8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前有通商和航海条约。包括加拿大、日本、台湾及欧洲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加拿大在1993 年与美国签订了这类条约,因此对于加拿大公民来说,这个要求也就自然满足了。要说明的是这个要求只是针对E2 签证的主申请人及起雇员,对配偶和子女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比如, 一个加拿大的中国大陆移民家庭只有妻子加入了加拿大国籍,而丈夫和孩子还是中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妻子的名义申请E2 签证。尽管丈夫和孩子没有加拿大国籍,而中国又不符合E2 签证的条约国家,他们仍然可以拿到E2家属签证,孩子可以在美国免费入读公立学校,丈夫可以在美国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要投入资金的数量,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一般投资占购买企业或者建立新企业总成本的比例应达到50%或以上。如果总成本高,所占比例可以小一些;如果企业整体投入低,则投资比例要相对更高才能达到要求。具体投资金额要根据投资项目而定,比如咨询公司可能只要5万美元就行了,而投资餐馆、加油站、房地产等, 则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投入资金的来源只要合法的就行。来源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工资收入、投资收入、房产销售、借款(房产抵押、股权抵押借款)、赠与等都可以。资金也不一定来源于加拿大,只要合法可以来源于世界任何地方。
申请E2 签证,首先要在美国投资自己的企业。对于新成立企业,要先进行经营场所租赁、设备购买等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就可以申请E2签证了;如果是收购企业, 要先选择好收购对象,签订收购协议,并将收购自己会如托管账户后即可申请签证。加拿大公民可以在美国驻温哥华或多伦多的领事馆申请E2 签证。如果仁义在美国也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
申请资料:
CORPORATE DOCUMENTS:
**Receipts /... read more
03
8 月
E-2投资者签证是一个长远,而可以重复申请的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国与国之间的条款而异。
E-2申请投资者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可以是购买或自行建立其美国分公司,但分公司必须经营业务从而让投资者的签证继续延续。无论是美国企业, 投资者或雇员,三方都必须符合E-2签证的要求。
来自与美国有特定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人,可以申请条约投资签证(E-2 treaty-investor visa),比如: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台湾、澳大利亚等。一般来讲,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投资人是签约国人;
所投资金占公司所有权的50%以上;
投资金额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当;
提供与公司规模相当的就业机会;
投资人担当公司的管理决策职位。
申请E-2签证关键是,投资的金额要超过投资人及亲属在美国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一般为15万元以上。E-2签证申请人可以同时为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申请E-2签证。配偶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
申请E-2签证的时机比较重要,一般来讲,投资资金到位,公司基本结构搭建完成,包括场所、管理组织结构,员工薪水支付2-3个月,即使公司没有开始盈利,也可以递交E-2签证的申请。
E-2签证可以在美国驻外国领事馆申请,也可以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递交申请。E-2签证处理时间为2-3个月。E-2签证第一次批准时间为两年。一般最长有效期为5年,因国家不同而异。E-2签证延期有两种方式:
在海关申请延期;
在美国境内递交延期申请。
E-2签证到期前,持有人可以出境,等入境的时候,直接向海关的移民官要求延期,但需要备齐申请延期的所有文件。理论上讲,E-2身份的可以无限期维持,也就是说,E-2持有者可凭E-2签证和签证延期长期在美国生活,但假若有长期在美国生活的计划,转换成绿卡更为方便。
E-2条约投资者签证资格要求如下:
合资格投资人国籍国必须与美国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并必须拥有至少50%美国分公司的股份。申请人可以持有其他美国签证, 并无需持有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投资必须有实质性的,并必须用个人资金(或有个人财产担保的贷款)。虽然没有规定说明的最低投资额,但必须有足够的投资额建立一个有利可图的业务从而制造扩张潜力。
该公司必须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投资目的不能只为谋生。除了支付投资者个人生活费外,企业必须雇用美国工人并达到利润。
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工作经验和执行职务的资格,并必须有意进入美国从事业务管理和指导。
本事务所建议:
我们建议准E-2投资者事先与我们合作的律师联系,从而讨论商业目标能否让申请人获得E-2签证的资格。我们会指导您整个商业购买的整个过程,并评估该业务能否满足E-2签证的要求。投资者必须紧记,美国分公司必须符合延续E-2签证的要求。因此,如果收购业务只能让您取得一次签证的资格,而没有其余发展潜力,即不能让投资者资签证继续延期。
申请人必须知道,在移民申请中早期的错误一般都具有重大的后果影响。因此,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全面的法律意见,明确处理及分析长期的移民目标,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第一步。
E-2 投资者签证额外相关信息:
E-2签证持有人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并允许为任何雇主做任何类型的工作。投资公司的业务活动可以改变或扩大到其他新的业务领域。目前,只要业务的不断继续, E-2签证可以不断续签。
外国投资人可以于当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E-2签证。 E-2签证是根据国与国之期的条约允许时间签发。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他/她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申请转变身份,但如果申请人需要离开美国, 他/她必须要重新办理签证才能入境美国。
那么,申请E-2签证具体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一般来说,一个外籍人士如果要申请E-2签证一般来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的外籍人士的国籍所在国必须是与美国有签订特定条约的国家。例如,由于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签订过该类条约,那么中国公民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但是,中国台湾与美国之间存在这类条约,那么中国台湾的民众就符合该条件。
在美国投资的公司与该公司的雇员必须拥有相同的条约国国籍。因此,如果菲律宾的一家公司,想要一个台湾的总经理到美国去开发市场,进行投资,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经把资金投入到了投资行为中。比如,投资人已经与美国办事处签署了投资的契约,或者已经为接下来的投资购买了存货,就满足该要求。
在美国的投资行为必须是积极的,并投资开办一家公司。投资人仅仅把一大笔资金存入美国银行或者只是进行了消极的投资,像购买房地产等,就不符合申请E-2签证的条件。
投资的金额必须是实质性的大量投资。
申请人必须对企业具有控制权。一般来说,就是指申请人或者申请公司所投资的金额,至少占在美国投资所创建的公司的总资本的50%。
另外,如果公司作为申请人为雇员申请E-2签证,作为受益人的雇员就必须拥有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或需要特殊技能的职位到美国参加工作。
E-2签证作为一种非移民签证,有四到五年的有效期。在这些年里,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可以进入美国。入境时会获得2年的居留期限,并可以无限制地申请延长此居留期,每申请一次延期都将再获得两年的有效期。而E-2签证的最大好处在于,持有该签证的外籍人士进入美国的两年之内,每次出境后重新进入美国,会自动再次获得2年的期限,而且不需要再申请延期。但是在签证到期之后,还是需要重新申请E-2签证。
那么,申请E-2签证的投资金额有最低限额吗?回答是否定的。投资人在申请E-2签证的时候是没有投资最低金额限制的。但事实证明,投资金额越大,申请获得E-2签证的可能性也越大。
不过,尽管巨额的投资资金能够极大地提高获得签证的可能性,投资100万美金,甚或投资一亿美金也不一定就能保证一定就能获得E-2签证。由于申请E-2签证需要提供大量的事实证明材料,以及进行多方面的周到考虑,才能顺利拿到签证,所以外籍投资人申请E-2签证前,最好先咨询一下经验丰富的专业移民律师,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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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1 月
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稅收体系与中国有较大差別,习惯了在中国购房的客户初接触美国房产时会有一些不适应,侨外移民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在美国购房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稅务。
一、个人所得稅Income Tax
客户在美国买完房产之后,将其出租,出租所产生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谈到个人所得稅,需要注意几个概念和节点:
第一,纳稅人识別号,也叫稅号,英文是ITIN,是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个人纳稅者识別号)的缩写。作为外国人在美国出租自己的房产,稅务部门需要扣除(Withholding)租金收入的30%作为预扣稅(请注意此处提到的是租金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稅应稅收入的预扣稅,与我后面讲到的关于房产出售的外国人预扣稅15%是两回事,请注意区分)。
所以侨外移民建议各位客户可以在準备购房或者购房之后马上申请一个稅号(ITIN),拿到稅号之后再收租金就不需要缴纳预扣稅了。预扣稅在个人申请到稅号之后也是可以找国稅局退稅的,但是操作不那么容易,所以建议客户还是在收租金之前就将稅号準备好。
关于稅号的申请,需要找会计师帮忙,侨外移民有合作的美国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客户申请。申请周期一般要1-3个月,取决於美国国稅局的审批速度。
第二,免稅额(Personal Exemption)。2017年度美国国稅局规定个人的免稅额度是每人每年$4050。即如果年纳稅额少于4050美金,那么客户就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稅。不过还是需要报稅,只是所缴纳的稅款为0。
第三,2017年联邦个人所得稅稅阶,如下所示。
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有联邦的稅收体系,每个州有每个州的稅收体系。从个人所得稅来讲,一般来说纳稅人需要同时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稅和州个人所得稅两种个人所得稅。例如加州(California)的个人所得稅也是有稅阶之分,从1%到12.5%不等。但是有些州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稅的,如得克萨斯州(Texas)和佛罗里达州(Florida)等。正是因为如此,更多精明的投资者会选择德州和佛罗里达州去投资置业。
第四,美国的稅务年度是从每年的1月1日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五,每年的报稅截至日期,对于美国居民(持有美国护照)截止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午夜12点。对于非美国居民报稅的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15日。
二、资本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
客户持有房产一年之后想要卖出,卖出价与买入价中间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稅。如果是一年之内卖出,增值部分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稅来征收,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不划算。
增值部分在37,951到418,400美元,稅率为15%;增值部分高于418,401美元的,稅率为20%。
资本所得稅的个人免稅额依然是$4050。
此外,由投资所得到的额外收入,如股票、地产、债劵、共同基金、艺术品和其它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等,每年必须申报。但申报与缴稅是两回事,也就是说有可能不需要缴稅。
三、房产稅Property Tax
美国和加拿大都有房产稅,这个稅收是投资者作为房子的业主每年都需要交给国稅局的。如果有欠款记录,很有可能客户的信用记录会收到影响,这样如果客户以后要申请美国移民,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都有可能收到影响。并且如果房产稅拖欠时间久了,政府有权利拍卖你的房产。所以房产稅是无论如何一定要按时交,不能拖欠。
各州的房产稅率各不相同,加州的房产稅率一般在1.2%上下,佛罗里达州房产稅大约在1.75%上下,纽约州的房产稅率在1.9%左右,得克萨斯州的房产稅率2%-3.75%不等。有的新开发的大社区的房产,除了房产稅之外,还会收房产的附加稅,CFD或者叫Mello-Roos。稅收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社区发展的费用,用于修建和维护当地的公共设施,如马路、路灯、警察局、医院、学校、公园等等。社区发展稅不像房产稅是永久征收,会有固定的征收年限,如30年。
四、关于转售房产的稅例第1031条 Section 1031
客户用于商业或者投资的房产在转售时,如果新购置的房产与卖出的房产等值或者价格高于旧有房产,并且还符合以下条件时,就可以避免缴纳旧有房产增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
首先旧有房产出售后的45天之内需要指定新购置房产,其次,在180天内需要完成过户。
因为客户出售旧有房产所得到的收益全部用于购置新房产,理论上客户并没有多余的收入产生,所以也没有可以纳稅的稅基,因此客户可以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稅。
不过具体的操作还是需要依靠专业的房产经纪团队和稅务师为客户量身策划,在客户想要转卖旧有房产时就开始做全面的考虑与规划,以在过户之前与过户公司进行必要的沟通。
五、外资房产投资预扣稅Foreign Investor Withholding Tax
美国的《外国投资者预扣稅法》(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read more
16
11 月
这几天,朋友圈被一篇名为“中国全球征税打响第二枪,香港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CRS!”给刷爆了,那么究竟什么是CRS呢?
为协助打击逃税,维护税制完整,全球各地政府现正推出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料收集及汇报新规,名为共同汇报标准(简称“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作为二十国集团(G20)成员,中国一直表示支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有关信息自动交换议题下的各项倡议。2015年12月,中国签署了OECD《多边主管当局协议》(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MCAA),推进了以 《 通用报告准则 》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为框架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发展。OECD在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read more
29
12 月
买房是许多年轻人的梦想,特别是结婚时能拥有自己一套房,让人更加有安家立业的归属感。但是很多年轻上班族可能还没有存到足够的资金去买房,这时就需要父母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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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4 月
美国的银行间转账方式有多种,本文分别介绍一下各自的特点,希望能帮助刚来美国不久对银行系统不太熟悉的人。
ACH Push / ACH Pull(适合美国境内转账)
在自己名下的不同银行之间转账,最常用的方式是 ACH Push / ACH Pull,也可以被统称为 ACH Transfer。ACH 的全称是 Automated Clearing House,是美国搞的一个电子清算机构。假设我们需要把钱从 A 银行转到 B 银行,你可以有两种方式执行这个操作:
在... read more
13
4 月
美国富豪们的花式避税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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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 vs. 逃税
避税 (Tax Avoidance)是指运用不同的方法、策略去合法地减少应缴税额。而逃税 (Tax Evasion)是指没有缴足应缴税额,在报税时故意隐瞒部分收入造成欺诈报税。从定义中可以看出,避税合法而逃税违法。逃税属于税收欺诈(Tax Fraud)的一种,一旦被IRS发现不仅会面临着最高25万美金的罚款,还有可能面临5年牢狱之灾哟!
既然逃税违法,那为啥美帝又会有避税这个概念存在且合法呢?这是因为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复杂无比的综合分类制,这个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量体裁衣:按个体情况的不同分类征收、同时分类扣减。一般通过税收豁免(Tax Exemption),税收扣减(Tax Deductions)和税收抵免(Tax Credits)三条途径,身处美帝的大家可以光明正大地根据自身情况来抵免相应税款,最终减少应缴税额。
看上面一小段里就出现了那么多可怕的名词大家就知道,避税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活儿!如此专业的活儿当然应该交给靠谱的专业人士来处理,但避不开给IRS报税的你也不妨先随我们看看,美国富豪们都是用什么方法来避税的。
美国富豪是如何避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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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托基金(Trust Fund)来避开联邦遗产税(Federal Estate Tax)
不管是商学院的高富帅、还是艺术人文学院的白富美,各位在大学里可能都碰到过传说中的Trust Fund Baby。
最近风头很劲的当选总统川普他女儿伊万卡,身材火辣的金-卡戴珊还有帕里斯-希尔顿大小姐都是传说中的Trust...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