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1 月
支付独立承包工人报酬的时候是否需要向国税局申报或扣起预缴税款?
这取决于独立承包工人的税务身份和工作或服务在美国境内还是在美国境外来完成。我们来说说以下的各种情况:
1)美国雇主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是美国境外的外国人
如果所有工作或服务都是在美国境外进行和完成的,这被视为她并没有来源于美国的收入,美国雇主是无需向国税局申报或事先扣起预缴税款。
需要做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做
2)美国雇主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是美国境内的外国人、其签证是允许她在美国可以工作
单单签证的身份是决定不了一个外国人是否需要缴纳税款,而是取决于工作或服务是在哪里进行完成,来决定收入的来源。
如果该外国人居住在美国,以及服务是在美国进行的,那么雇主作出支付之前,需要事先扣起30%的预缴税。
不过,有两个例外是不需要扣起30%。如果该外国人的母国和美国有税收协议是允许免预缴或以较低的税率来预缴。如果该外国人要求这个免预缴的豁免,必须向聘用她的雇主提交8233表格。
第二个例外是,如果一个独立承包工人在美国停留一段很长的时间,以及通过税务上183天的停留测试成为税务居民,即便没有可以居留的签证。那么他的预缴税率是和美国公民或居民一样,而不是30%。
需要做什么:
作出支付之前,需要扣起预缴税
申报1042,1042-S,或1042-T表格
要求独立承包工人提供8233表格
3)美国雇主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是美国境内的外国人、但是没有可让她在美国工作的签证
聘用一个不允许工作的外国人,雇主将会受到美国移民局和海关发出的处罚和罚款。不过加拿大人和墨西哥人比较幸运,他们可以短期工作,即便没有允许能够工作的签证。
把签证问题放在一边不谈,一个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收入,理应缴纳税收。如果他的母国和美国有税收协议,可以通过提交8233表格来豁免或降低预缴税款。
需要做什么:
解决工作许可问题,以被免处罚和罚款
作出支付之前,需要扣起预缴税
申报1042,1042-S,或1042-T表格
要求独立承包工人提供8233表格
4)美国公司聘用的独立承包商是一家美国LLC公司,但是该公司的所有人是美国境外的外国人
很多雇主都认为他们是可以给这家LLC公司出1099-MISC表格。然而,国税局却认为该公司在税务上并不是一个独立纳税个体,如果这公司是属于只有一个唯一所有人的LLC公司。
那么同样的规定是适用的,如果LLC的所有人是一个非居民外国人。在国税局的眼中认为,报酬的给付是给了这个外国人,而不是LLC公司。因此,雇主在考虑是否需要预缴的时候,是取决于雇主是在哪里进行完成的,以及税收协议上的豁免是否适用。
需要做什么:
决定是否需要预缴
如果不需要预缴,什么都不需要做
如果需要预缴:
作出支付之前,需要扣起预缴税
申报1042,1042-S,或1042-T表格
要求独立承包工人提供8233表格
5)美国雇主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是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
一个美国公民居住在海外,尽管承包工作是在美国境外进行完成,以及在他国居住足够的时间成为他国的居民,但是在国税局的眼中,他仍然是美国公民。因此雇主需要给他出1099-MISC表格。
需要做什么:
作出支付之前,不需要扣起预缴税
申报1099-MISC表格
6)美国雇主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是美国境内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作为美国境内的的独立承包个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用多说,是需要出1099-MISC表格。
需要做什么:
作出支付之前,不需要扣起预缴税
申报1099-MISC表格
承包工作的的非居民外国人需要填写W-8BEN表格
在支付报酬之前,承包工作的的非居民外国人需要填写W-8BEN表格,这与美国公民或居民需要填写W-9表格一样的性质。即便雇主就非居民外国人的给付是不需要向国税局申报,雇主也应该要求该非居民外国人填写W-8BEN表格(外国人)或W-8BEN-E表格(外国公司)。
这些表格是用来说明一个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身份。作为付款方的雇主在决定是否有申报或预缴税款的责任,是取决于这些表格上的填写资料。
如果雇主不按照要求作出预缴税款,雇主将面临联邦和州的处罚。这些处罚将会招来严重的后果,因为公司的负责人将会为此附上个人责任。因此,雇主必须要求承包工作的的非居民外国人必须填妥W-8BEN表格。如果填写的资料和事实不相符,那么,他就不符合作为一个独立承包工人,那么雇主因为没有满足税务上的要求,是不会付上责任的。
W-8BEN表格或W-8BEN-E表格从签名那天算起有效3年。3年后需要重新填写。
何谓独立承包工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何谓员工(Employee)?
独立承包工人:
按照国税局的定义,一个人将他的个人生意业务或个人专业服务提供给广大的普罗大众,他就是独立承包工人。作为支付报酬给他的雇主(老板)只是对工作的结果有控制权,至于工作怎么样来完成,雇主无权过问。
独立承包工人将会自己承担缴纳自雇税(社安税和医保税)和所得税。雇主是不需要为他预缴所得税、社安税、医保税、或失业税。
员工:
如果雇主是管制你的工作表现,例如这工作需要怎么样来完成,那么你就不是一个独立承包工人。一个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性质是取决于雇主控制的程度和员工在工作上的自由程度。还有一些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例如工作上的支出是不是得到雇主的补还,或是谁提供工作上的材料或工具。
如果法庭或国税局裁定一家公司聘用的独立承包工人其实是一个员工,那么该公司将面临因为没有遵照就业的要求付上责任。该公司将面临为此人支付尚未缴纳的社安税、医保税、失业税、劳工保险、以及员工福利等等,当然还少不了罚款和利息。
如果错误分类(把员工当成独立承包工人),犯这样的错误,带来的成本有多大?
当劳工部或国税局发现有违规,他们将会调查你公司过去3年里的所有员工和独立承包工人。期间被定的每一个违规,公司将面临罚款如下:
没有申报一张W-2,罚$50;
工资的1.5%的罚款,以及社安税和医保税的40%的罚款。当然少不了每天累计的利息;
支付作为雇主负责部分的尚未缴纳的社安税和医保税;
没有申报941季度薪资税表的罚款,罚款是欠税金额的5%每一个月,直到25%;
如果国税局怀疑是故意违规或欺诈,将授予额外的罚款;
有些州不但罚款,同时有可能被判监禁。在加州,每一个违规的罚款从$5000到$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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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7 月
从今年7月1日起,《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版CRS将启动。CRS带来的不仅仅是面临征税的问题,还有“露富”等财富及个人隐私的担忧。
CRS影响的六类人群,你在其中吗?
1.已经移民海外的中国人
不要以为移民就安全了!无论你是否保留中国国籍、是否在境内居住,你在境内的金融账户信息都会被税务总局交换到移民国税务当局。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的大量金融资产没有申报,那么极有可能面临移民国的税务补缴及各种罚金,甚至刑事责任。
2.海外有资产配置
在境外(包括香港)有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等)
比如你有中国居民身份证,在英国存了1000万英镑存款,那么英国就会将你的存款报给国家税务总局。
3.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
许多中国富豪喜欢在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开设离岸控股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在各家金融机构开户,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等。根据CRS协议内容,这种形式的避税将无路可走。
4.在海外买了大额高额人寿保险
去年流行了一股香港保险热,内地人纷纷跑去香港买保险。于是,香港立法机构在6月30号出台了《2016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根据该条例,香港的保险公司必须将境内客户的大额保单资产信息披露给国家税务总局。这个披露不仅仅是2017年新买的保单,而是包括了历史上已经购买的所有保单。
5.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
中国首批富豪几乎都在海外设立了家族信托,他们最喜欢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域有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新加坡、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等等,可惜的是大部分家族信托法域都成为这次CRS签约国,而且,CRS协议内容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通过是信托机构)、受益人。
6.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老板
目前,大量企业主经营有国际业务,而且利用在英属维吉尼亚群岛、开曼群岛等“税收天堂”成立的壳公司进行收款及向股东分配利润,充分享受低税率带来的优惠,同时由于国内税务机关难以获取相关信息,企业主也甚少主动申报,从壳公司分配到的利润也极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些老板来说,一旦被税局查到他们在境外有巨额收入没申报的,不仅要面临大额的个税补缴,还可能被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最高可达40%!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地区)加入了CRS框架进行金融账户信息的互换,其中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瑞士等一些国家或地区赫然在列。
已承诺实施标准的100个国家(地区)
不论金额大小,个人和企业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都将被我国税局清楚掌握。
所以,那些在海外有金融资产、有壳公司投资、有高额人寿保险和有家族信托结构的人,那些想借境外账户逃避税收的个人和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另外,护照移民项目,一直以来都备受高净值人群的青睐。很多国家具有免税或低税特点,并认可双国籍。如圣基茨护照、塞浦路斯护照项目等,CRS来袭,无疑令护照类项目更加瞩目。
选择非CRS参与国——美国
CRS虽然是建立在美国FATCA条款的基础上,但值得注意的是,但包括美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或地区未加入CRS。全球金融机构需要向美国税务机关报送疑似美国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但美国暂时不跟其他国家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
简单来说,中国外流资金喜欢的目的地美国跟中国暂时没有交换基础。毋庸置疑,在全球局势变化、人民币贬值、美联储加息的背景下,美国EB-5投资移民将是资本追逐的热点,并将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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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6 月
美国税法规定任何business都必须给该business所有的independent contractor (通常来讲都是individual) 发1099MISC. 那么什么是independent contractor呢?就是指一个人给一个Business提供了某种服务,之后也对应的也拿了一些报酬,而这个人又不能算作这个business的employee,那么这个人就是个independent contractor. Independent contractor收到1099MISC之后,要把上面box 7显示的数作为income上报,而发1099MISC的business也可以claim相应的expense. 但是发1099MISC的前提产生的amount大于一定数额。 如果收入小于$400, 则不会收到1099MISC. 另外你拿到1099MISC与你是不是resident无关。如果你是non resident, 只要你的工作是合法的(比如用F1签证的OPT或者CPT工作),拿到1099MISC也无所谓,你只是需要把1099MISC上所显示的钱作为报税收入即可(Sch C income).
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所指的1099MISC是说box 7... read more
02
4 月
长期生活在中国的陈老太太最近在美国买了两栋房产,想要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却不知道在美国会遭遇怎样的税务问题,这个赠与行为在美国是不是有所谓的赠与税?如果现在不赠与,老太太担心如果她过世后再由子女继承,美国政府会不会征收高额的遗产税?老太太带着这样的疑问来谘询,其实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华人客户所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将扼要介绍外国居民在美投资、赠与晚辈财产及个人遗产规划上要考虑的方方面面问题。
1.美国公民、外国居民及外籍人士在税法上有没有不同?
在此说明三个美国税法上的赋税对象:美国公民(U.S Citizen)、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及非居住在美国的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很多外籍人士以为自己在美国进行投资或作财产移转会享受和美国公民一样的赋税待遇,其实不然。美国国税局对上述三类不同身分有不同的征税要求。外籍人士与美国公民自不必说,单就所谓的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 有具体的定义,要通过绿卡测试 (Green Card Test)或实质居住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简而言之,绿卡测试认为只要是绿卡族,就应当像美国公民那样纳税;而实质居住测试是针对这样一些人士:一是在该报税年内须居住美国超过31天,再加上包括报税年在内的最近三年居住美国满183天(有一定的计算公式)。既然国税局对以上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外国居民(Resident Alien)以及美国公民有不同的税法上的待遇,因此身分问题也会连带影响外籍人士在美的税务规划了。
2.因为身分不同,免税待遇也不同?
不论身分如何,许多华人都会想在美国买房产或进行各项投资,因此在做财务规划时往往考虑到未来要如何以最少的成本将这些财产或投资移转给下一代,那麽美国税法上的赠与税与遗产税的免税额就成为大家考量的重点。
在这方面美国联邦有遗产、赠与和隔代遗赠税三种,赠与免税额分为年度及终生免税额,遗产免税额因为只在死亡时发生,所以只有终生免税额。但如果是外籍人士,遗产免税总额就只有6万美金,而外籍人士所做的生前赠与则无法享受赠与税的终生免税额度了。
3.什麽样的财产会列入外籍人士在美的课税财产?
原则上,任何财产只要是位于美国境内的话,不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都要受美国税法的限制。尤其是外籍人士拥有不动产,若是想要移转给下一代,是很难避掉税的。在美国的银行拥有的存款,如果是直接用在和美国的事务或事业相关用途上,也是被认定为受美国税法所制,美国公司的股票或第三人的保险单价值等等也是一样。
但是,不位于美国的动产、人寿保险金、不直接用于美国事务的银行存款或部分债权还有外国公司的股票是不受美国遗产税的限制的。具体情况还请读者谘询专业律师来做判断。
希望大家注意的是,在此提到的财产,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可分为美国境内和境外的财产;根据移动性区分可分为动产、不动产;根据型态区分可分为有形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现金)、无形资产(包括股票和债券)。这样分类的意义在于今后作资产配置时可有更灵活的方案,下文将具体提及。
4.赠与税?还是遗产税?
遗产规划作为个人财务规划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单就联邦层面而言,遗产税就可高达 35%。对于希望把资产留给子孙后代的人来说,是一笔巨额的费用。如何在有生之年尽量的把遗产转移给子女或其他继承人,以减少遗产额,从而少缴遗产税以及如何充分利用遗产免税额是遗产规划的重要议题。例如父母想给予子女财产,可采用一部分赠与,一部分作为今后的遗产由子女继承,先用足赠与税的免税额赠与部分财产,其余则放入信托或作为遗产来继承。
下面谈谈赠与税以及遗产税:
•赠与税
赠与税是针对生前所做的财产移转而课的税。针对外籍人士有以下特点:
o外籍人士赠与美国境内有形资产(动产及不动产,包括现金)需缴赠与税。
o外籍人士赠与美国境内无形资产(如股票和债权)不需缴赠与税。
o外籍人士目前每年每一受赠人享受$13,000免税额(annual gift tax exclusion)。
o外籍人士无统一赠与税减让额度(unified credit)。
•遗产税
遗产税是针对身后所留下的遗产转让而课的税。针对外籍人士有以下特点:
o外籍人士过世时在美国境内所有无形及有形资产需缴遗产税。
o外籍人士遗产除外项目:人寿保险金、银行存款及部份债权。
o外籍人士遗产目前享有一次性免税额6万元。
o外籍人士目前享有统一遗产税减让额度是$13,000(unified... read more
21
6 月
去年8月,移民局曾经推出一份提议,表示将为有意在美国创业的人士专门设计一个长期留在美国的签证,被称为创业签证。半年前,国土安全部正式公布了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国际企业家规则”)的创业签证EB-6议案,开始进入公示阶段。
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17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执行。
EB-6亮点1
最长5年的居留许可
初次申请EB-6,将会获得30个月的合法停留期,即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签证到期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申请一次时长30个月的延期,这样EB-6创业工卡最长有效期可达到5年。2
可以申请家属
提案规定,EB-6申请者可以申请配偶和子女来美,其家人所拿到的签证停留期时间将与申请者签证上的相同。3
家属可申请工卡
以前,H-1b和L-1b工作签证的配偶是不能申请工作许可,近几年才逐渐放开。现在,EB-6规定配偶抵达美国后,可以提交I-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这样配偶也可以在美国工作。4
资金要求低
如今,新的EB-5投资移民,要求最低投资金额135万美元,这让许多中国的中产阶级望而却步。而新设的EB-6创业签证,初期投资额仅需25万美元。
5
一家公司可申请3个EB-6名额
EB-5投资移民,无论是区域中心还是自行投资,都只能是为自己个人办身份。而EB-6不一样,作为创业公司,一旦成立可以为3位创业者申请EB-6创业签证,3位创业者又可以申请自己的家属,也就是有3个家庭可以获得合法身份。
6
公司要求低
EB-5投资移民要求2年内创造至少10个就业岗位。而EB-6创业签证只要求首次签证两年半之内,创造5个就业岗位即可申请延期。如何申请EB-6签证?EB-6创业签证的全名是《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顾名思义,几个关键词必须留意——1
外籍企业家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直译成中文就是国际企业家,因此申请人必须是外国国籍的企业家,公司是初创5年内的商业实体,申请的时候必须向移民局证明这家公司未来的发展有极大潜力以及创造就业方面的能力。2
拥有10%以上股份
EB-5投资移民只是要求申请人是投资人,可以不参与企业的运营。但是EB-6在这一点上要求很严格,必须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参与企业运作和管理。另外,要求申请人拥有公司至少10%的股份,这也给公司申请3个EB-6名额创造了机会。
3
投资资金来源
这或是对中国申请者来说比较难的地方,议案对投资资金的要求是(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来自美国投资人或机构的至少25万美元的投资资金(投资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投资人不能是申请者的直系亲属等);
2、被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授予至少10万美元奖励(美国各级政府对于创新型企业都有一定的资助或者奖励);
3、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
4、申请者的家庭收入必须保持在联邦贫困县的400%以上。
EB-6对谁最有利?1
中国留学生
留学生毕业之后,留美的绝大多数途径都是找到公司为其申请H-1b工作签证,但这样命运就掌握在别人手里。EB-6签证推出后,对于家境尚好的留学生来说,留美不再需要求人,自己可以联合两个同学搞一个初创公司,自己给自己申请合法身份。
2
中产阶级家庭
部分中国的中产阶级家庭,想办投资移民,家里的流动资金可能不太够,想找份工作但美国没有合适的工作给你办H-1b。今后好了,想逃避雾霾的中产阶级家庭,可以好好利用EB-6创业签证,既可以在美国自主创业,又可以让家人在美国生活。
3
下海的创业者
有部分大型事业单位员工,或者政府干部。有意愿下海创业,但担心自己的创业内容不被接受的,可以来美国试试了。美国各种千奇百怪的产品和服务都有,不会有人对你冷嘲热讽,也不会有大V在网上攻击你。只要有人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你就成功了。
关键点可否转为绿卡?不管来美国投资还是创业,大部分人的目标都是绿卡。那么,EB-6创业签证可否转为绿卡呢?很遗憾,EB-6创业签证是非移民签证,签证到期后必须离开美国,不可以直接申请绿卡。
不过,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也不是难事,正如许多办L-1a签证的申请者一样,中途转换成EB-1c签证,不用排期直接申请绿卡。
在创业过程中,申请者可以调整身份转为H-1b签证,甚至是O-1签证,进而走向申请绿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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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1 月
L1和EB1C都是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L1是临时短期的签证,EB1C是申请永久移民。两者都要求有合格的跨国公司关系,才能申请。在此先介绍EB1C的合格公司关系要求, 然后再比较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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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10 月
跨境电商注意了!中国海关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税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5日
根据公告,新归类表包含27个物品类别,依次列明税号、范围和税率。
内容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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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9 月
什么是受控外国公司(CFC)?
美国政府对美国人持有的海外公司,也有相关申报的要求。为了避免美国人在税负较低或免税的国家建立海外子公司,并将海外收益留存于子公司,而不转回美国来合法免税或减税的情况,美国政府颁布了受控外国公司(CFC)的相关法规,要求美籍股东通过申报5471表披露受控外国公司的资料。
判断一家境外公司是否为受控外国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拥有或被视为拥有10%或超过10%有投票权股票的美国人,成为“美国股东”。
如果“美国股东”合计拥有超过50%有投票权股票或拥有超过价值50%的股票。
什么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PFIC) ?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是指在同一税务年度里,该公司75%以上的收入来自被动所得,或在同一税务年度里,平均50%以上的资产会产生或用来产生被动所得。被动所得包括利息,股利,租金,权利金,出售股票或证券等的资本利得。产生被动所得的资产即该资产已经产生了被动所得,或可以预期在未来会产生被动所得,或持有该资产的目的是产生被动所得,此类资产都将归为产生被动资产所得的资产。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一个外国投资公司在某个税务年度被定义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即便在以后的年度中均为满足PFIC的测试条件,该公司仍被视为一个PFIC,其美国股东须申报相关信息及收入。
根据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的税务规定,PFIC的任何股东无论拥有多少股份,都需要对公司得到的大部分收益缴纳所得税,并且无论通常应该适用的资本利得税率。
如果纳税人成为了PFIC的股东,建议与专业会计师商讨税务上的影响,考虑是否放弃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转投非PFIC的公司。
对于漏报海外资产是如何处罚的?
查到将面临严重罚款,包括欺诈罚款和海外信息申报的罚款(Foreign Information Return Penalty),甚至有可能被处以刑事处罚。
对于漏报海外财产的处罚条款,有没有豁免的机会?
没有申报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若符合某些条件可能有机会免于罚款:
没有欠美国税的纳税人(例如,国外工资符合免税规定或已在所在国报税)不会面临不报税所带来的惩罚。
您没有履行税务义务的原因;
您的纳税历史记录;
您没有履行税务义务和后来遵守纳税的时间差;
您无法控制的的情况。
所谓(合理理由)可能是依据事实和情况,你没有注意到报税或纳税的具体的义务。事实和情况可包括:
您的受教育程度;
您以前是否该交税;
您是否以前被处罚过;
最近是否有您可能不知道的税表或法律变化;
税法的复杂程度。
什么是美国国税局查账?
美国国税局会通过核查纳税人的帐户及财务信息来检查纳税人申报的税务总额是否正确。追查的内容包括:海外藏匿的收入,隐藏海外控股公司,滥用税务减免,虚假申报退税等等。美国国税局查账时的范围不确定,但是却具有惊人的仔细程度,甚至可以追查10年之内的每笔消费的资金来源。
美国国税局如何确定查账对象?
美国国税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确定抽查的对象:
通过计算机筛选程序,来选取税务报表
如发现所申报信息与实际收入不相符的情况,就很有可能成为被查账的对象。
如果有生意往来的关系人受到美国国税局查账,那与被调查单位有交易往来的纳税人就有可能被国税局抽查。
但即便是税表被抽查,也不代表报税有误。
美国国税局的查账方式及内容?
如果美国国税局要查账,会通过信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如果是通过电话通知,也会收到信件通知。接到查税通知后国税局可能通过信件、检阅纳税人数据、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查账。面谈地点可能在美国国税局的办公室进行,也可能在纳税人家里或办公室内进行,亦或是会计师的办公室进行。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会通过书面信函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查账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情况下根据美国税法规定,所有已申报数字的来源的记录需要留存至少三年。每一次查账的时间长短会根据查账的种类,查账的复杂程度、以及材料取得的难易程度而有不同。
被国税局查账之后可能出现什么结果?
查账结果与纳税人所申报结果相同,无需作出任何改变。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且当事人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将被要求签署一份文件,此文件依查账方式而略有不同。
美国国税局认为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应该进行调整,但当事人不同意进行更正,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同查账部门主管会谈,来进一步确定复审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简单调节,或针对查账结果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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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1 月
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稅收体系与中国有较大差別,习惯了在中国购房的客户初接触美国房产时会有一些不适应,侨外移民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在美国购房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稅务。
一、个人所得稅Income Tax
客户在美国买完房产之后,将其出租,出租所产生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稅。谈到个人所得稅,需要注意几个概念和节点:
第一,纳稅人识別号,也叫稅号,英文是ITIN,是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个人纳稅者识別号)的缩写。作为外国人在美国出租自己的房产,稅务部门需要扣除(Withholding)租金收入的30%作为预扣稅(请注意此处提到的是租金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稅应稅收入的预扣稅,与我后面讲到的关于房产出售的外国人预扣稅15%是两回事,请注意区分)。
所以侨外移民建议各位客户可以在準备购房或者购房之后马上申请一个稅号(ITIN),拿到稅号之后再收租金就不需要缴纳预扣稅了。预扣稅在个人申请到稅号之后也是可以找国稅局退稅的,但是操作不那么容易,所以建议客户还是在收租金之前就将稅号準备好。
关于稅号的申请,需要找会计师帮忙,侨外移民有合作的美国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客户申请。申请周期一般要1-3个月,取决於美国国稅局的审批速度。
第二,免稅额(Personal Exemption)。2017年度美国国稅局规定个人的免稅额度是每人每年$4050。即如果年纳稅额少于4050美金,那么客户就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稅。不过还是需要报稅,只是所缴纳的稅款为0。
第三,2017年联邦个人所得稅稅阶,如下所示。
美国是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有联邦的稅收体系,每个州有每个州的稅收体系。从个人所得稅来讲,一般来说纳稅人需要同时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稅和州个人所得稅两种个人所得稅。例如加州(California)的个人所得稅也是有稅阶之分,从1%到12.5%不等。但是有些州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稅的,如得克萨斯州(Texas)和佛罗里达州(Florida)等。正是因为如此,更多精明的投资者会选择德州和佛罗里达州去投资置业。
第四,美国的稅务年度是从每年的1月1日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五,每年的报稅截至日期,对于美国居民(持有美国护照)截止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午夜12点。对于非美国居民报稅的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15日。
二、资本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
客户持有房产一年之后想要卖出,卖出价与买入价中间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资本所得稅。如果是一年之内卖出,增值部分的收益按照个人所得稅来征收,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不划算。
增值部分在37,951到418,400美元,稅率为15%;增值部分高于418,401美元的,稅率为20%。
资本所得稅的个人免稅额依然是$4050。
此外,由投资所得到的额外收入,如股票、地产、债劵、共同基金、艺术品和其它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等,每年必须申报。但申报与缴稅是两回事,也就是说有可能不需要缴稅。
三、房产稅Property Tax
美国和加拿大都有房产稅,这个稅收是投资者作为房子的业主每年都需要交给国稅局的。如果有欠款记录,很有可能客户的信用记录会收到影响,这样如果客户以后要申请美国移民,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都有可能收到影响。并且如果房产稅拖欠时间久了,政府有权利拍卖你的房产。所以房产稅是无论如何一定要按时交,不能拖欠。
各州的房产稅率各不相同,加州的房产稅率一般在1.2%上下,佛罗里达州房产稅大约在1.75%上下,纽约州的房产稅率在1.9%左右,得克萨斯州的房产稅率2%-3.75%不等。有的新开发的大社区的房产,除了房产稅之外,还会收房产的附加稅,CFD或者叫Mello-Roos。稅收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社区发展的费用,用于修建和维护当地的公共设施,如马路、路灯、警察局、医院、学校、公园等等。社区发展稅不像房产稅是永久征收,会有固定的征收年限,如30年。
四、关于转售房产的稅例第1031条 Section 1031
客户用于商业或者投资的房产在转售时,如果新购置的房产与卖出的房产等值或者价格高于旧有房产,并且还符合以下条件时,就可以避免缴纳旧有房产增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
首先旧有房产出售后的45天之内需要指定新购置房产,其次,在180天内需要完成过户。
因为客户出售旧有房产所得到的收益全部用于购置新房产,理论上客户并没有多余的收入产生,所以也没有可以纳稅的稅基,因此客户可以不用缴纳资本利得稅。
不过具体的操作还是需要依靠专业的房产经纪团队和稅务师为客户量身策划,在客户想要转卖旧有房产时就开始做全面的考虑与规划,以在过户之前与过户公司进行必要的沟通。
五、外资房产投资预扣稅Foreign Investor Withholding Tax
美国的《外国投资者预扣稅法》(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read more
28
2 月
英达放弃庭审、不作无罪辩护,固然丧失了证明自己无辜、彻底洗刷罪名的机会,却也因此不至于要面对一场必输的战斗,并背负战败的惨烈后果。
当地时间2月16日,中国知名文艺人英达被确认因“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在美国康涅迭戈州联邦法庭和检控方达成和解。英达承认所指控罪名、放弃庭审及当庭为自己辩护机会,以换取法庭从轻发落。
根据检方指控书,英达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间的11个月内,分50次向自己和妻子联名账户先后存入46.4万美元。这种做法被“自媒体”哄传为“洗钱”,其实“洗钱”未必(检方指控书中也未直接指控其洗钱),但涉嫌瞒报个人财产及逃税,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洗刷的。因为根据美国法律,每次存款一万美元以上要申报的。而英达这样做,非但涉嫌偷税漏税,甚至涉嫌洗钱。即使最后查出钱的来源是合法的,也违反了美国的法律。
正如一些“北美通”所指出的,美加金融监察机构对大宗现金存入十分敏感,往往会反复盘查。一些“聪明人”便开始相互“传经送宝”,转用多笔、多账户和每笔小金额的方法规避监控。
近年来,美国等相继收紧纳税政策。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国税局公布《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稍后,加拿大联邦财政部公布类似个人银行账户监控细则。在此种情况下,即便稍小额度的存款也会被银行方面申报,想通过这种“老办法”逃税、瞒报,是越来越行不通了。
每逢北美报税季,美国或加拿大最担心的莫过于逃税,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曾援引Tax Justice Network的统计指出,每年从“避税天堂”流失的税款高达2550亿美元,其中仅美国一国就高达700亿。
在“避税天堂”屡遭重创后,个人金融账户本身的监管也不断强化,且大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英达“化整为零”的拆分法,不啻“顶风作案”,后果可想而知。
其实只要能合理说明资金来源,按章申报并纳税,大额资金的出入在北美并不会受到限制。相反,本是正当收入,也并无瞒报和逃税意图,采取这种“不正常”储蓄方式,反倒可能被美国税务机关,甚至警方和情报机构的反洗钱、反逃税机构盯上,惹来一身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北美的这些规矩“管钱也管人”,只要账户在当地,即便是外国籍人士也不能逃脱监控。
尽管只有法庭才能裁定当事人是否有罪、有什么罪,但检方指控书上所披露的种种作为,一旦上庭,的确很难摆脱“逃税”、“瞒报”的怀疑。即便再高明的律师,恐也难以说服法官和陪审员相信,他的委托人这么做是无辜的。正因如此,英达最终选择了看似近乎“无条件投降”的“和解”的苛刻条款。
但除此之外还能如何?美国是个善讼社会,倘若该官司有哪怕一点希望,神通广大的律师们也不会劝说英达连庭审机会都放弃。放弃庭审、不作无罪辩护,固然丧失了证明自己无辜、彻底洗刷罪名的机会,却也因此不至于要面对一场必输的战斗,并背负战败的惨烈后果。
虽然从和解方案看,冻结资金和补税不可避免,但他应该不会像某些自媒体所说的,要面对10年监禁、50万美元罚金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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