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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首次罚款可免除

国税局首次罚款免除(The IRS’s First-Time Abatement Penalty Waiver,简称FTA)计画已设立12年,可惜一直乏人问津,据统计2012年国税局向268亿元的个人,公司及工资税申报人发出3790万张的「罚单」(每单平均707元),其中「未及时」(Failure to file, Failure to pay and Failure to deposit)罚款占全部罚款的74%,根据财政部总检查署(TIGIA)的预估,2010年个人未及时申报平均豁免额为240元,未及时付款平均豁免额为84元,但高达90%的被罚者没有申请豁免。 由于国税局的罚单自动产生,所以根据要求豁免人收到「罚单」之前,收到「罚单」之后及已付「罚单」三种情况,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申请方式。 一、收到罚单之前。 最简单的例子便是4月15日傍晚将税表投入信筒,但随即发现邮筒当日收信时间已过。 赶紧给国税局写信,「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告诉国税局这是「初犯」,国税局允许这种「小技」三年内施展一次。 即只要过去三年中你没有收到国税局的「罚单」,你就有权利申请并得到豁免。 举例来说,「东岸」建筑公司2010年4月15日前申报2009年公司税(1120)时因低估公司营利未报预交税(2008年公司税的100%或2009年公司欠税的90% ),因属「初犯」,恳求国税局免除罚款获准。 2012年公司从「合伙人」转为「S」,公司税申报截止日从4月15日提前为3月15日,但2013年初股东在国外出差,直到4月15日前才返国向会计师递交报税材料,递交1120(S)税表后必然会收到「Late Filing」的罚单,因此会计师可以代表股东向国税局「陈情」要求取消延迟申报的罚款。 二、收到罚单之后。 这应该是公司和个人税申报中经常遇到的情况,现分别举例如下。 李医生诊所(PLLC)于2013年第一季度申报工资税(941表)后收到国税局「回溯」调整(L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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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存钱$9999 当心美国税局找上门

对做生意的人士来说,有时候现金支取上万美元,在存、转、支取时,为避麻烦、故意以低于一万美元的上限交易,这种习惯很容易让你登上国税局的“黑名单”,被怀疑有“拆分洗钱”的嫌疑。面对这类指控,国税局最关心的问题是“你在逃避什么?”我们一起来学习在美存钱你应该要懂的法律。 根据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在2016年5月26日举行的听证会上,透露从2012年,全美约有600多人因涉嫌“拆分洗钱”被国税局盘查,查封金额达430万美元,但其中只有约五分之一属于“拆分洗钱”的刑事案。 面对这种国税局查错人、伤及平民的做法,在2014和2015年间一直屡见报端、让国税局倍感压力,并于2014年10月开始改变了政策,决定如果没有依据认为(嫌疑人)存在非法活动,将不再对1万美元以下的交易模式进行追踪调查。下面介绍拆分洗钱最容易被冤枉的实例。 1. 国税局把他一生的积蓄都收了,可他并没做坏事 17年前,肯‧古蓝(Ken Quran)离开拉马拉的消防站,搬到北卡罗莱纳州的格林维尔开了自己的便利店,当时他口袋里只有3千美元。这17年间,他每周工作70个小时,积累了15万美元以备退休;而且他和妻子、四个孩子都陆续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但他的美国梦却突然变成了法律的噩梦,古蓝并不知晓自己从账户提取现金的方式(多次低于1万美元)使其成为触犯联邦法律的嫌疑人。 2014年6月,美国国税局(IRS)从古蓝的银行账户查封了15.3万美元,这是他一生的积蓄,但是他并没做什么坏事。所幸的是,在经历若干个月后的煎熬后(直到2016年2月),这个北卡罗莱纳州的便利店老板终于要回了他的积蓄。 在当年6月20日,美国国税局刑事调查司以及都柏林郡的警长办公室人员一起冲进了古蓝的便利店。首先是封闭便利店、禁止顾客入内;然后警犬对店里进行了一遍地毯式搜索。在未有任何发现后,调查司的人员递给他一份“同意予以没收(Consent to Forfeiture)”的协议。(注意:一旦签署这份文件,就表示当事人“同意并自愿”放弃他所有被查封的现金。)因为古蓝的母语是阿拉伯语,他说自己英语不够好,不能完整理解文件的内容,所以拒绝签署该协议。 在被冻结所有的银行资产后,古蓝的生活陷入困境。已经61岁的古蓝,完全不知道怎么负担得起退休生活。事后,银行同意给他5万美元的信贷额度,保持生意的正常运作。要知道,国税局并未指控古蓝任何罪行,“我每周工作七天,他们无权这样对待我”,古蓝表示。 他决定求助公益机构“正义研究所”(Institute for Justice),该机构提供免费律师服务。律师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代理了古蓝的案件,代他向国税局递交申请,要求国税局返回古蓝的毕生积蓄。在递交申请六个月后,仍无任何音讯,于是律师致函给国税局专员约翰‧科斯基宁(John Koskinen),要求查询古蓝案件的申请状态。后来,国税局全额退还古蓝的冻结金额,“我们要求国税局做正确的事,然后他们有照做,”约翰逊律师说。 他说,希望古蓝的例子能激励其他人。“如果国税局愿意对古蓝做纠正,那他们也应该能对其他人做。今天的决定为‘拆分洗钱’(Structuring)的其他受害者开启一条路,取回属于他们的东西。”这不是第一起讨回查封资产的案例,这几年正义研究所代理的多宗案件,当事人都已悉数取回被冻结的资产,该机构的研究主管Dick Carpenter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2. 有被冤枉的,但也有真正该受罚的 往往拆分洗钱都跟逃税、漏税有关系。如果有些收入来源说不清、道不明,等存入银行时就意味着要纳税。很多人都抱着侥幸的心理,瞒一点是一点,那么万一有一天被逮到,后果不堪设想。 例1:故意隐瞒资产收入 三年不纳税 2016年5月17日,奥克芒的开发商Louis Lamanna在匹兹堡的联邦法庭对“拆分洗钱”指控认罪,地区法官Arthur Schwab判决他入狱1年,罚款7万美元。 Lamanna今年50岁,根据政府律师Michael Comber陈述,Lamanna曾出售37.5万的资产,却隐瞒、未报告收入给联邦政府。此后,Lamanna及其家人故意多次以1万美元以下的金额支取这部分资产收入,以避免银行报告交易记录给国税局。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一次,当Lamanna卖出一辆汽车,他似乎太得意、忘了存取钱的“规定”,在同一天、从两家银行、分两笔业务,取出总额为1.2万美元的现金。这一下露出马脚,当这一笔现金记录被银行报告给国税局后,Lamanna就成为了暗中监督的对象,直到2012年被正式起诉。 而且国税局还查出,在2006至2008三年间,他都没有缴税,所以他还需补交三年的税款。按照认罪协议,当局同意Lamanna减刑为入狱半年,缓刑三年,以及家庭软禁六个月,以换取不起诉他的三名家庭成员。 例2:两张$9,900支票 遇损友遭殃 无独有偶,2016年1月22日,在康州62岁的Andrea Dobrozensky(简称Dobro)因提交虚假纳税申报和拆分洗钱,被地方法院法官Janet Arterton判处五个月监禁,外加五个月家庭软禁,以及一年的监督合约、外加三千美元罚款。 在2012年11月27日,Dobro在法明顿银行开出两张支票,一张给自己、另一张给David Raymond,两张支票的金额都是$ 9,900。原来她在朋友Raymond的指导下,故意开出这个金额的支票。随后她兑现了自己那张,然后Raymond拿到支票存入后,也全部兑现为现金,并转交给Dobro。因此,Dobro还控非法拆分洗钱。 国税局在盯上她之后,还经过调查发现,2007至2009年之间,Dobro作为一家医疗机构的办公室经理,从该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多次转账和存款到她的个人银行账户,作为她为医疗机构服务的报酬。这三年期间,她共获得24.7万美元的收入,但她故意不提供这类收入信息给会计师,以此逃避近7.7万美元的所得税。 2013年12月19日,美国国税局拜访了Dobro的家,Dobro承认没有对额外的收入纳税,现在她需要支付国税局近十万美元的补税额度以及利息。此外,她还必须为此缴纳罚金。 2015年10月13日,Dobro被指控提交虚假纳税申报和非法拆分洗钱的罪行。而她的“老师” Raymond也在10月19日,被指控拆分洗钱、等待判决。 3. 你必须了解美国“拆分洗钱”的法律规定 关于拆分洗钱的法律规定,最早的可追溯到1970年的银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为防堵逃税、洗钱、非法赌博等犯罪行为,美国联邦政府有一系列的规定。 第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提款或转账,就需要上报8300表给财政部(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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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富豪们的花式避税大全

美国富豪们的花式避税大全 功能介绍 我们致力于分享美国金融理财资讯,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你知道吗?美国保险的保费只有中国保费的四分之一,比香港的保费都要便宜30%~70%。 如需咨询,请直接在微信上发消息给这个公众号。请注明您的微信号以便我们和您进一步跟进。 避税 vs. 逃税 避税 (Tax Avoidance)是指运用不同的方法、策略去合法地减少应缴税额。而逃税 (Tax Evasion)是指没有缴足应缴税额,在报税时故意隐瞒部分收入造成欺诈报税。从定义中可以看出,避税合法而逃税违法。逃税属于税收欺诈(Tax Fraud)的一种,一旦被IRS发现不仅会面临着最高25万美金的罚款,还有可能面临5年牢狱之灾哟! 既然逃税违法,那为啥美帝又会有避税这个概念存在且合法呢?这是因为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复杂无比的综合分类制,这个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量体裁衣:按个体情况的不同分类征收、同时分类扣减。一般通过税收豁免(Tax Exemption),税收扣减(Tax Deductions)和税收抵免(Tax Credits)三条途径,身处美帝的大家可以光明正大地根据自身情况来抵免相应税款,最终减少应缴税额。 看上面一小段里就出现了那么多可怕的名词大家就知道,避税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活儿!如此专业的活儿当然应该交给靠谱的专业人士来处理,但避不开给IRS报税的你也不妨先随我们看看,美国富豪们都是用什么方法来避税的。 美国富豪是如何避税的? 1 设立信托基金(Trust Fund)来避开联邦遗产税(Federal Estate Tax) 不管是商学院的高富帅、还是艺术人文学院的白富美,各位在大学里可能都碰到过传说中的Trust Fund Baby。 最近风头很劲的当选总统川普他女儿伊万卡,身材火辣的金-卡戴珊还有帕里斯-希尔顿大小姐都是传说中的Trust Fund Baby。美国1%的富豪们设立信托基金可不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把资产传承下去,更重要的是,在子女成年前冻结部分资产放入信托基金中就可免除一大笔联邦遗产税。 用富豪们资产中最常出现的股票为例:为了避免交易普通股(Common Stock)所带来的一大笔资本收益税(Capital Gains Tax),他们会选择把普通股兑换为优先股(Preferr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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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银行间转账方式

美国的银行间转账方式有多种,本文分别介绍一下各自的特点,希望能帮助刚来美国不久对银行系统不太熟悉的人。 ACH Push / ACH Pull(适合美国境内转账) 在自己名下的不同银行之间转账,最常用的方式是 ACH Push / ACH Pull,也可以被统称为 ACH Transfer。ACH 的全称是 Automated Clearing House,是美国搞的一个电子清算机构。假设我们需要把钱从 A 银行转到 B 银行,你可以有两种方式执行这个操作: 在 A 银行操作的话,是把钱 push 到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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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分类+开户攻略

在美国有很多大小不一的银行,大的有国际性的也有地区性的的,比如Citibank(花旗),Bank of America,Chase(摩根大通),Wells Fargo(富国)等等,也有很多小的local银行。 另外,美国还有一种与银行类似的金融机构叫Credit Union(信用社),这种合作社的业务基本与银行相同,但规模要小很多,一般都是地方性质的。 信用社与银行的最大区别是,信用社属于Not-for-profit Cooperative Institution(注意不是Non-profit Organization),也就是说除了运营费用外,它们所挣的钱全部返还给储户。但是因为其规模很小,ATM机也很少,因此平时取钱不是很方便。 美国规模较大的银行都有: Citigroup, Inc. 花旗银行 J.P. Morgan Chase & Co. 摩根大通银行 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 美洲银行 Wells Fargo & Company 美国富国银行   HSBC North Ameri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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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销售税,AMAZON跨境卖家不得不防的定时炸弹!

无论公司是注册在美国还是中国,在美国Amazon从事电子商务的中国卖家,只要构成了充分的實體存在,就必须替美国州税局向消费者收取销售税(Sales tax),否则会有被追讨税款,甚至被关账号和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 在美国做生意,应付各种税是一件既很头疼,又非常严肃的事情。跨境电商们普遍有一种心理,就是美国法律要求的tax compliance(税务合规)离自己好远:我人在中国,美国税局手再长也拿我没办法;再说现在生意忙,美国税法那么复杂,根本还顾不上研究,边走边看吧。 (注:本文转载与雨果网) 殊不知这种不理不问,不设防的做法,实际上是给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引爆,杀伤力巨大。2015年年末,几千家跨境电商婚纱网站和它们的paypal账号被查封的事情,大家还记忆犹新把?为什么臭名昭著的GBC律所可以频频得手?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涉案电商有侵权的把柄在人家手中,另外一方面则诚如那句老话“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跨境电商人虽然在中国,但是你的网站域名在美国Godaddy手中,你的货款在paypal手中,甚至你还有价值不菲的货物在美国境内(比如FBA),一旦犯事,这些一个都跑不了。 税务不合规会带来同样的风险! 那么美国电商公司主要面临哪些纳税义务: ● Federal Corporation Income Tax: 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15-35%;一年报一次 ● State Corporation Income Tax: 州公司所得税;税率4.5-12%,有几个州为0%(例如:NV, WA, SD, WY) ● Local Income Tax: 地方公司所得税 ● Sales Tax: 销售税;消费者支付,电商代收代缴; 税率5.4-12%,有几个州为0%(例如: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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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在美“洗钱”,不高价“和解”还能如何

英达放弃庭审、不作无罪辩护,固然丧失了证明自己无辜、彻底洗刷罪名的机会,却也因此不至于要面对一场必输的战斗,并背负战败的惨烈后果。 当地时间2月16日,中国知名文艺人英达被确认因“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在美国康涅迭戈州联邦法庭和检控方达成和解。英达承认所指控罪名、放弃庭审及当庭为自己辩护机会,以换取法庭从轻发落。 根据检方指控书,英达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间的11个月内,分50次向自己和妻子联名账户先后存入46.4万美元。这种做法被“自媒体”哄传为“洗钱”,其实“洗钱”未必(检方指控书中也未直接指控其洗钱),但涉嫌瞒报个人财产及逃税,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洗刷的。因为根据美国法律,每次存款一万美元以上要申报的。而英达这样做,非但涉嫌偷税漏税,甚至涉嫌洗钱。即使最后查出钱的来源是合法的,也违反了美国的法律。 正如一些“北美通”所指出的,美加金融监察机构对大宗现金存入十分敏感,往往会反复盘查。一些“聪明人”便开始相互“传经送宝”,转用多笔、多账户和每笔小金额的方法规避监控。 近年来,美国等相继收紧纳税政策。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国税局公布《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稍后,加拿大联邦财政部公布类似个人银行账户监控细则。在此种情况下,即便稍小额度的存款也会被银行方面申报,想通过这种“老办法”逃税、瞒报,是越来越行不通了。 每逢北美报税季,美国或加拿大最担心的莫过于逃税,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曾援引Tax Justice Network的统计指出,每年从“避税天堂”流失的税款高达2550亿美元,其中仅美国一国就高达700亿。 在“避税天堂”屡遭重创后,个人金融账户本身的监管也不断强化,且大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英达“化整为零”的拆分法,不啻“顶风作案”,后果可想而知。 其实只要能合理说明资金来源,按章申报并纳税,大额资金的出入在北美并不会受到限制。相反,本是正当收入,也并无瞒报和逃税意图,采取这种“不正常”储蓄方式,反倒可能被美国税务机关,甚至警方和情报机构的反洗钱、反逃税机构盯上,惹来一身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北美的这些规矩“管钱也管人”,只要账户在当地,即便是外国籍人士也不能逃脱监控。 尽管只有法庭才能裁定当事人是否有罪、有什么罪,但检方指控书上所披露的种种作为,一旦上庭,的确很难摆脱“逃税”、“瞒报”的怀疑。即便再高明的律师,恐也难以说服法官和陪审员相信,他的委托人这么做是无辜的。正因如此,英达最终选择了看似近乎“无条件投降”的“和解”的苛刻条款。 但除此之外还能如何?美国是个善讼社会,倘若该官司有哪怕一点希望,神通广大的律师们也不会劝说英达连庭审机会都放弃。放弃庭审、不作无罪辩护,固然丧失了证明自己无辜、彻底洗刷罪名的机会,却也因此不至于要面对一场必输的战斗,并背负战败的惨烈后果。 虽然从和解方案看,冻结资金和补税不可避免,但他应该不会像某些自媒体所说的,要面对10年监禁、50万美元罚金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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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划线,全面解读CRS与海外资产持有策略

2017年9月开始,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 截至2016年底的信息) 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香港、澳门等。 CRS履行在即,海外持有资产的中国人如何应对? 1、见招拆招?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TIEA、ATIEA 和FATCA, 还是最近开始实施的CRS,如果没有当今世界的信息数字化,所有这些反避税协定都很难真正贯彻实施。 从最早的TIEA开始,全球最大的几个国家或集团在政治、经济和金融领域影响已经在反避税方面达成共识,因为这是符合大家共同利益的好事,既然意愿明确,剩下的就是技术问题了,而数字化的运用则铲平了所有的技术障碍。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政府的税务机构无论是像美国的IRS一样私有化运营,还是像中国的税务局是由国家财政支持运营,都有成本问题,必然要考虑多收1万美金的税,要多付出多少成本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其他问题)。但数字化网络化极大的降低了成本,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然后有目标地将部分“大户”筛选出来,必然获得税收上的效率最大化。 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是无法避免的,即使某个金融机构有办法用高成本避免数字化,但大环境也不会允许。举个例子,CRS本身全部是电子化的信息采集,而你没有这样的系统,怎么能够成为合规的金融机构呢? 曾经在卢森堡见到一个同行的办公楼,壁垒森严,但想想挺可笑,因为要偷窃公司数据的人,不需要越过这些安保措施,那些以英雄自居的小偷让欧洲的银行和巴拿马的律所承诺的隐私都昭然天下,那最隐私反倒有必要被曝光。总之,当今世界的趋势就是隐私已经具有极大的相对性,无论是正当的隐私还是藏匿的隐私都聊胜于无。 当然,也有一些国家不签署这些协定,比如朝鲜,还有毛里求斯签了又退,离岸账户不能与美国直接来往。无论怎样,反避税的协约国已经炉火纯青,CRS的签约主体是各个国家的税务局,协议产生的标准将成为各国税法的一部分,一个世界性的政府,首先是在收税上统一起来,这个潮流无法阻挡。 2、隐身还是裸奔? FATCA实施的结果并没有产生更多有效的隐私结构,因为这些隐私结构在FATCA下是无效的。在不久的将来,CRS的实施意味着更多的隐私结构的消亡,因为金融机构要为自己生计着想,不会为一个客户而接受天价罚款。 但合规都有成本,至少FATCA让很多机构直接放弃了和美国有关的客户。CRS是全球版的FATCA,谁也不能放弃地球上的客户,所以CRS将带来进一步的合规标准的提高。 既然隐私结构没有变得更多,那需要隐私的客户是怎么做的呢?其实大部分人并没有走向合规,而是走向简单粗暴、短时间内十分有效的方法。 方法一:干脆掩耳盗铃,就是不报。比如有成千上万的移民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富裕人群(不限制于高净值,也包含数量庞大中产)在老家可能有价值2-3千万元的房产,相当于3-5百万美金的资产,他们都用自己的中国身份证持有着,虽然他们拿到北美公民的那一刻,中国的身份已经失效啦;第二就是亲戚代持,无论是公司股权还是房产。 但这样的做法即使规避了透明的问题,却为继承带来极大的隐患:比如,房产是自己的名字,想传给自己在北美的儿女,但从前没有申报,现在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又比如,股权在别人的名下,现在要让儿女接班,如何顺利交接而不带来税务隐患呢;再比如,大量资产在别人名下,如果代持人身故或发生精神残疾,那后果不堪设想。 财富管理正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在世界的透明度未明确前,大家都很难决定继续隐私还是选择裸奔。 3、合规保障是服务重点 正如前面屡次提及的,透明必然带来合规的压力。HSBC因涉及洗钱账户后大大增加了全球的合规人员的数量,据说翻了一番。在新的透明体系下,原来可以马虎的地方,也就是可以被当做隐私可以遮掩的地方,现在都将被曝光,被接受税务局、婚内诉讼、债权人等多重的挑战。 虽然说CRS的规则并不会直接造成数据的公开,但信息化已经让税务、银行、司法、公安各个部门全部可以花很少的力气拿到很多的信息,在一个全透明或者至少半透明的时代,如何保证客户的资产结构的抗风险能力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4、如何应对? CRS履行在即,中国何以应对?CRS实施以来,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但国内的客户反应参差不齐,观望着居多,做出响应的举措的还是少数,哪怕是中国的律师对这方面的信息知之甚少,也无异于了解,至于会计师团队,一般也只局限于四大之类的大律所。 笔者建议对于已经有资产结构的客户需要重新按照CRS和FATCA的标准进行重新检查,根据专业报告重新决策,对于正需要设立新的结构的客户,建议找到专业的团队,进行精确的风险分析,然后再做出决策。 香港保单重磅消息: 中国在G20会议上签署的多边税务协查协议:2017年开始今后凡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单7800港币以上,其保单信息会自动作为个人税务资产上报中国税务机关。此信息会作为以下调查依据:1、资产来源合法性;2、资产出境合法性;3、缴税合法性。移民和买香港保单的一定要知道哦~ 香港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CRS 与中国大陆一样,香港属于已经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国家或地区中的“第二批”,也就是说香港的金融机构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CRS,2018年9月香港与其他相关CRS伙伴国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第一次自动交换。(第一批国家的CRS实施时间比第二批早一年)。 香港作为国人海外资产转移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一旦实施,相信有不少高净值人士的资产将被披露! >>> 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10月14日发布,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到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境外账户披露以及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办法浮出水面。 消息报道,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月1日开查境外账户,600万划线高低值,稽核补罚《办法》出台。 “中国版CRS”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朝着这个目标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因为,正如业内观察人士所言:“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机构所掌握的账户信息,是国际税务情报交换中的“七寸”。待“中国版CRS”正式落地,拥有各种海外账户的跨境富人的金融资产也将迎来“裸奔”时代.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CRS有关的具体问题: >>>> 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 >>>> CRS和之前的信息交换规定有什么区别? 目前,世界上有大约300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情报交换条款。但是,这些情报交换是根据申请进行,并非自动完成,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所以实践中作用非常有限。而CRS将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 >>>> CRS的运行机制什么样?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 存款账户 ✓ 托管账户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年金合约 ✓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 境外账户信息如何交换? 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注意以下时间表) ▶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目前,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披露会对国人产生何种影响,如何进行海外资产的合理配置,什么是符合相关协定享受境外税收抵免的正确解读,如何将境外账户进行合法申报处置,这些正是很多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 合理规划身份,配置财富,已经成为高净值人群必须正视的问题,刻不容缓! >>>> 附录: 2017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早期实施地区):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格恩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泽西,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墨西哥,蒙塞拉特岛,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舌尔,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 2018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的管辖区(较晚实施地区):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群岛,伯利兹,巴西,汶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大陆,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加纳,格林纳达,香港,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日本,科威特,澳门,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毛里求斯,摩纳哥,瑙鲁,新西兰,卡塔尔,俄罗斯,圣基茨和尼维斯,萨摩亚,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圣马丁岛,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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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你必须知道的8件事

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加安全、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本文分析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毋庸置疑,2017年离岸金融领域的新常态使世界更加透明,监管更加严厉,在以《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和“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为代表的跨国法案和协议框架中,金融机构无不草木皆兵,离岸的空间似乎越来越狭窄,这让很多悲观人士在扼腕叹息银行保密功能已死之后,进而预言整个离岸行业步入黄昏。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压力正使离岸金融行业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清除不合规客户,在纯粹的税务竞争基础之上的单一模式,转而向金融与投资创新的综合模式发展。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和欧美的萎缩将为离岸提供一个多边博弈的外部环境,在未来5年内,我们将看到一个更加成熟和丰富的离岸金融世界。 如何适应目前的新形势,如何更加安全地、稳健地使用离岸资源以构建自己的投资与财富帝国?在此,笔者想给读者8个离岸金融实战的提醒,希望会对读者有所帮助。 提醒一:离岸账户的忽视 在很多人的眼中,离岸账户就是一个提款机,自己存进去的钱,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很多时候还为朋友和生意伙伴代收代付,但从来没有详细的记录。如果你是这样在使用离岸账户,那么要小心了,因为在目前的形势下,虽然公司没有义务向注册处或当地的金管局提交审计报告,但是开户银行迫于越发严格的合规审查,可能不定期地要求你提供商业实质、会计记录甚至审计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资料,银行有可能会关闭你的账户,把余额放在一张支票上,让你走人。这对正在运行的生意来说,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另外账户上存有少量余额的用户应该注意,要保持一定的余额,而且余额的一部分最好有当地币种的现金存款,以方便银行扣除手续费,还要定期登陆网银,查看是否有特殊的通知,对于长期不活跃的账户,银行可能出于成本和风险考虑,给予关闭。 一定不要跟伊朗、朝鲜等高危国家交易,即使银行为你收付钱款,但其合规部门还是有可能把你列入高危账户,在不确定的时候将你驱逐。 提醒二:单一董事的风险 对于一个离岸公司来说,董事掌握着公司的生杀大权,最直接的就是对银行账户的控制。很多时候,一个公司为了手续简便,本来有多个董事的公司,就直接让一名董事来代表,这个董事也就成了银行账户的唯一的授权签字人。某些情况下出于隐私考虑,唯一董事也不是股东成员之一,而是一名员工或股东的亲戚。 笔者亲历的案例是一家高科技企业,每天都有很多现金进入离岸账户,董事也是他们认为可信的人,结果此人见钱眼开,直接把离岸账户的钱款洗劫一空,一走了之。虽然股东可以诉诸法律,但成本高昂、周期漫长,又跨了三个以上的司法属地,实践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企业最好能够找到控制外部董事的能力,设置这样的开关,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委任一个以上的董事或股东中的某一个人也成为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从而有效避免渎职的董事轻易对公司造成侵害。 更有效的方法是聘用专业的董事,比如离岸属地律师或专业受托人,这些专业人士比起公司所有者以外的非专业人士来说,安全可靠得多,一旦出现问题,只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客户可以很快获得专业补偿,因为这些专业人士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他们的机构一般都买了可观的商业保险来弥补其所造成的伤害。 提醒三:代持的僵局 每年都会有不止一个客户会面临这样的难题,已注册的公司让人代持的股份或使用了代理的董事。而当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用离岸公司投资一个项目,要出具在职证明,此时需要原来的董事签署一个决议或声明,但这个董事早已不知去向,或者当年任命为董事的时候甚至也不太清楚自己的权责,于是这个靴子里面的小石子一下子难倒了登山的巨人。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非专业的代持,可能导致很多公司治理方面的混乱。代持人作为个人,自身的债务问题、健康问题(包括精神方面)以及无人监管的问题也会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僵局。 成熟的做法是,如果客户不方便自己成为股东或董事,应该联系专业的信托公司或律师来代持股份或担任董事。表面看起来专业人士是外人,朋友或伙伴是自己人,但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士办,亲近的人不等于能够胜任,而且非专业的代持往往没有专业的受托或信托协议,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法律往往失效。 提醒四:除名后的隐患 对于某些投资者每年注册几家离岸公司可能都是家常便饭,如果项目没有成立,公司可能就不予管理,也不注销。不注销的公司也不续费,就会被公司注册处在一定时间后除名。我们可能觉得,除名是一种省钱的注销方式,其实不然,正常的主动注销会委任一名清算人,然后对自己的资产或债务进行公示,过了公示期,没有人有异议,清算结束,注销进而完成。在正常的注销后,公司曾经正常经营造成的债务也成为了过去式,不再被追究。但如果是除名,在有债权人或其他起诉人要求的情况下,被除名的公司会被复牌,原来的董事和股东仍然要承担原有的责任。所以花很少的钱,对不用的公司进行注销,而不是任由除名是很重要的。 另外,对一个暂时不用的壳公司坚持续费,过了几年后可能发现,这个有历史的壳公司对投资某些项目来说是有很大优势的,因为一些情况下投资准入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成立的年限。 提醒五:IT 的疏忽 离岸公司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转口收付款是非常常见的。离岸账户中往往有很多流动资金现金甚至净利润。这些钱往往也是国际诈骗集团所垂涎的,而诈骗一旦成功,因为公司、账户、操作人、诈骗犯、客户可能分属于不同属地,造成了举证和起诉的门槛非常之高,难度非常之大。 比如一个诈骗集团成功通过木马劫持了某个中国贸易商的电脑,然后进入电邮系统,获知将有一笔可观的货款,于是诈骗分子通过控制贸易商的电脑,告知客户错误的账户信息,同时通过操纵贸易商的邮件系统,过滤了通讯信息,这样造成客户将款项付到了诈骗分子的账户。 此类IT 疏忽,会给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增加IT 常识、升级硬件设施、寻找专业的咨询机构办理公司的注册和银行开户事宜是非常必要的。 提醒六:公民与居民之辩 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人群开始移民或长期居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但由于没有申请绿卡或公民身份,很多人认为自己对当地税局没有任何义务,但这个想法是幼稚和危险的,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尤其如此。比如,一般来说在美国,如果停留的时间超过183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美国税务居民,也就是说全球的财产和收入都有向美国国内税务局(IRS)申报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IRS 可以对你提起诉讼。所以高净值人群在全球拥有资产,且居住地多于一个情况下,他的税务义务可能是复杂和交叉的。不仅仅考虑公民身份,更重要的是如何定义税务居民身份。 有一些税务居民的身份是可选的,比如在新西兰,如果不想承担税务义务,只要声明放弃这个国家的所有福利就可以了,但仍然可以享受永居或成为公民。 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建议高净值人群在移民前,做好家族信托规划,将主体财富置于家族信托之中,从而避免复杂的税务身份以及各个不同属地继承法的干扰。 提醒七:老年人的问题 很多时候,一些低调的商人可能会让自己年迈的父母持有公司股份或家族房产,尤其涉及离岸公司和海外房产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加多见。既然是父母,信任关系是毋庸置疑的,但年迈父母的健康问题可能会对家族财富带来极大的风险。比如父母的突然过世和丧失行为能力,会让家族财富帝国陷入全面被动。最近的一个案例就是,客户的父亲突然去世,造成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房产进入继承程序,涉及跨国遗嘱公开的问题,而碰巧90多岁高龄的祖父,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突发脑梗,行动完全不便,语言能力基本丧失,去公证处公证非常困难。客户最终花费了高昂律师费,用了三年时间,才将资产有效分割,同时,由于海外资产没有让专业人士托管,欠税众多,继承的过程又补了很多税和罚金。 信任自己的家人无可厚非,但家人不是专业人士,年迈的家族成员健康问题是一个直接威胁,一旦进入继承程序,耗费财力与时间不说,其他恶意的家族成员可能会阻挠原有财富所有者的意图。 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让专业的信托公司成为受托人,并在家族议会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因为信托公司不会生病或失去行为能力、较不可能漏缴税金,即使一个信托公司倒闭或违规,也有相应的保险,而法院会指定新的受托人。 提醒八:注册资本的责任 由于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授权股本)不需要实际到位,很多人就直接做成了1 个亿或者若干千万,而且是带面值的,但股东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责任的上限,当这个公司资不抵债,那些在认购股份的股东,白纸黑字承诺要缴纳上千万美金的,此时就要真金白银(17.97, -0.10, -0.55%)出资(假定注册的时候没有出资)。 离岸注册的公司通常没有强制的账务和审计,给股东的印象就是,自己的注册资本可以无限放大,而且认购的承诺也可以不兑现,但在公司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会指定一个管理人,管理人会首先查看股东的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股东的个人资产将被质押用来偿还公司资产。 其实很多离岸属地已经通过调整立法弱化这方面的问题,推出了没有面值的股票,但这并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关键是股东不应该在认购的时候承诺太多股本,因为这个承诺可能会把股东本人推向债务的深渊而浑然不觉。 从立法效率来说,离岸金融中心的效率最高,并且提供了在岸属地无法比拟的灵活度和兼容性,在功能方面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进行离岸金融投资的时候,可以任意妄为。恰恰相反,由于这种宽松,更需要投资者自身加强自律,寻找专业的伙伴,所谓“履平地若危,涉风波无患”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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